我是鄉公所外聘的監督人員~監督砂石場的人以及保全操做人員~然而今天因為某些原因~是保全人員疏忽所造成司機偷跑事件~本身司機都按照規定~卻保全人員的疏忽電腦沒記錄下去~變成這樣子~~然後我跟保全人員溝通時~他說我口氣差~一氣之下突然打我~大概打了7-8下~造成我流鼻血~嘴唇破裂~頭暈~然後第三者拉開~之後我就去錄影機的電腦畫面~把發生的畫面燒錄起來~一份光碟~然後發生打架時間是下午3點10幾分~等到我下班6點30幾分~回家用一用就去醫院開驗傷單請問這樣還有效嗎?然後我要如何去提告他?我有上網查了一下~我如果不和解他會有案底嗎?影片中很明顯看的出來打架過程他是用空手~這樣算傷害罪嗎?假如和解的話那又該如何去談呢?請有經驗的人幫解答好嗎~3月9號發生的~還有每天我都要燒錄當天的錄影光碟一份交給鄉公所人員所以鄉公所那邊��
如何提告傷害罪問題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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