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上來詢問過
目前事件已經走到尾聲要宣判了
公立律師有稍微跟我媽談過
以下是我媽轉述給我的:
1.現場有發現疑似藥物的藥罐
2.對方有我弟體液
3.我弟有她們倆的line紀錄 證明扣除此次之前就常約出去開房
4.我弟現任女朋友身份為證人 證明她們那段時間是在交往
律師是說基本上這一定會有罪 就算決定跟對方和解也一樣(變緩刑?)
要是不和解有可能判7年以上
我媽雖然很擔心但也無法負擔 因為對方要求的和解金蠻高的(仙人跳?)
想上來問類似這樣的案例 和解跟不和解刑期分別大概是?
一定會有罪嗎? 就算對方撤告也一樣?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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