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約書問題!!!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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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上個月剛到一家公司上班,上班第一天公司就叫他們簽一份聘雇合約,有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薪資為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給於(1萬7千多),試用期滿可以拿到比較高的薪資.但他這個月實際拿到的只有1萬5千多,公司說還要另外扣除勞健保,所以是1萬5千多沒錯.那朋友每天工作12小時,月休4天.想說不做了,要去找其他薪水較高的工作.(因為很需要錢).但他的公司說因為他有簽合約,所以要賠公司違約金3萬塊.請問,可以不要賠嗎?真的沒有錢可以賠他了....找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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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10-12-10
事業單位是否可以於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工服務年限及違約賠償?勞動契約係屬私法上之契約,因當事人間之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因此事業單位若基於企營之需要,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勞動契約中為服務年限及違約賠償之約定,尚無不可,惟該項約定仍應符合誠信原則及民法相關規定。以上是勞委會的解釋,所以勞資雙方約定的勞動契約是沒有違法的,但是資方要求賠償違約金的金額太不合理,所以請勞資雙方先協調,不然就到勞工處協調或調解,不然請你�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12-09
照字面上看已經超時工作.還未依法支付加班費~違法...去檢舉吧◆檢舉超時工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0800-085151或02-8590-2567(22線)勞基法對雇主採行『變形工時』的方式,其實有嚴格的限制依勞基法第三十條規定,雇主變動工時仍須遵守下列原則:(1)須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2)可變動工時之期間以二週為限。(3)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4)每二週總工時仍以84小時為限。勞基法上無所謂的"責任制"超過每日基本�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12-11
很簡單第一...公司勞健保扣這麼多就是違反勞基法...你可以從這方面去進行...例如蒐集證據..然後向勞工局檢舉.....第二...你和公司簽訂的合約合法嗎?我相當懷疑...畢竟這完全是不平等條約...根本是剝削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