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會法V.S.勞基法(會務人員) - 法律Heather · 2013-07-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想請問一下資遣需多少公告時間及資遣費工會法及勞基法有何不同法律All CommentsHardy2013-07-18終止勞動契約預告期間: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於十日前預告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於二十日前預告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於三十日前預告勞工接到前項預告,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資遣費新制法規每滿一年給付半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牽涉到94年7月1日以前舊制法規,資遣費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勞基法乃是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故工會法有涉及到勞工權益的部份,不得違反或低於勞動基準法Related Posts公司負責人可否不在自己的公司保勞健保?台灣酒駕的刑罰有可能再重嗎?私校公保的兩個問題上市、上櫃,月休增加?電動機車座椅裡面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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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於十日前預告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於二十日前預告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於三十日前預告
勞工接到前項預告,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資遣費新制法規每滿一年給付半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牽涉到94年7月1日以前舊制法規,資遣費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
勞基法乃是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為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故工會法有涉及到勞工權益的部份,不得違反或低於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