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過失傷害相關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友人今年5月發生一起車禍,是我方後車撞前方車輛,對方車主並未受傷,並且當場警察也做了筆錄,雙方無人受傷,後因雙方於車輛受損賠償上談不攏,故未達成和解,10月中,友人忽接獲法院通知,對方告友人過失傷害,受傷的是宣稱當時也在車上的乘客。因為該起車禍僅只是輕微擦撞,並未造成嚴重前車的凹陷,友人對於對方的提告很不滿,想請問專業的大大以下幾個問題,懇請解惑:1如此過失傷害有可能成立嗎?(因根本不認識宣稱受傷的傷者,��

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11-10
1.他有傷者就有驗傷單...等報告....你有警察筆錄當證據....大家就證據上看誰對....不過警察是現場筆錄.....驗傷單輸的情況較大2.要賠償....就請對方提出單據證明再來談不過此題已進入法律程序若對方敗訴有甚至被你這邊告誣告的可能所以就看最後你們這邊的想法理論上判賠是以單據為主...加一些必要的損失...法官自有定奪...不過若版大敘述無誤...依照如此發展....對方未必拿的到錢3.追溯期對方在5月發生事故內6個月內可提告現在已走上刑事官司....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