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案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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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朋友他有一個前任女有因為不滿分手所以事後兩個月之後告了我朋友性侵害但是那女生未滿16歲而我朋友今年才滿18但是我朋友跟我說沒有發生過性關係但是有接吻如果是這樣的話案子會成立嗎??但是假如他們有發生了關係(怕朋友如果沒有跟我說實話==先問一下)隔了兩個月的話在那女生身上還踩得男方的DNA嗎?這件事都是分手後過了兩個多月才告的...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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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avatarLily2011-09-04
如果是這樣的話案子會成立嗎??妨礙性自主方面是不可能成立的~畢竟就只有接吻...有可能構成合誘!但是也是要看當初在警局所製作筆錄呵!如果沒成立我朋友可以告女方誣告嗎?是可以啦~!但是有必要嗎?冤冤相報何時了畢竟作不成情人也不需搞到變仇家吧~!2011-09-0305:25:15補充: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刑期期間依照下述刑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為三十年。刑法第一�
Harry avatarHarry2011-09-04
光看也不行北市:讓人不適就是性騷擾2009年11月03日中央社(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3日電)台北市日前傳出警方酒測女藝人時要求「吹一下」,讓當事人感到不舒服。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委廖蕙芳今天表示,態度不莊重、言語輕佻,就涉及性騷擾,有時「看看都不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天舉行性騷擾防治記者會。身為律師的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主委廖蕙芳表示,以日前傳出員警酒測時要求女星「吹一下」的事件為例,若當事人態度不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