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車禍難題 - 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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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7月19號 晚上9點多.在基隆八斗子魚港內跟人發生車禍.之後對方提告我過失傷害.應家人當初聯絡不到我.以致對方提告.之後檢察官徵訊時.我並沒承認我有過失.之後檢察官是以不起訴.之後再1審法官哪.有跟對方和解過.應對方態度很強硬.要我1次復清9萬給他.我回去想一想之後心理很不平.在去年12月寫一封狀信給1審法官要求撤調解.求上訴.要求真相調查等等.之後在今年4月9號法官在開1次調查庭.跟法官辯論交通法規並交上一些照片.事因是這樣ㄉ.當初我跟對方是機車對蹱.ㄜ陸燈沒開很黑暗.對方並沒開燈.當初我應路線不明.加上道路縮減.怕會蹱上路邊.但跟對方對蹱時.我在他ㄉ車道.ㄜ他受傷我沒.ㄜ他在寫筆錄時.我人事有一點清醒.但ㄝ有告知對方沒開車頭燈.之後我家人來ㄌ警方卻跟我家人和對方家人說.是我逆向行駛.但我並不認為我有逆向.一來是對方沒開燈二來是路燈ㄝ沒開.所以我認為對方提告我過失傷害無理.應此才求上訴之請.請問現在法官他會為我開辯護庭嗎?法官有說早知他就判出去了.他是在事探我嗎?要不他又何必再開一次調查庭ㄋ.到現在他都沒給我辯護機會.他如果判出去.我要找誰在上訴要求真相調查
我能贏嗎?
Update:
當初應對方找不到我調解.才提告.但應我家人連絡不到我.但法官現在都沒給我辯解機會.家人都會出來替我做證ㄉㄚ

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4-13
若對方有受傷你就有過失,除非你一點錯都沒有.請問對方有就醫嗎?當時有無號誌.?你是對方的左方還是右方車.? 若有就醫..你就必須探視不管是在家或是醫院,不可以找不到人!! 因為這是誠意的部份(不管是誰錯)日後開庭才好說話.
就算開始訴訟也可以和解,也可以撤消告訴,,,所以如果是你錯能和解則和解,,否則日後會有刑事的過失傷害刑責(最少拘役四十天合一天一千就是四萬)刑事附帶民事還會判,加上精神撫慰金和其他損失可能超過十萬,,,全部加一加可能要十五萬以上...
你在法庭上可以告知自己非無誠意躲避調解,而是不知道,家人亦找不到你所以未到場調解,但是怎會連家人都找不到你?(出差?)自己有麻煩就要神精繃緊一點,謹慎一點,這種官司可大可小..
小則和解..花點錢不須負刑責,雙方各自覺得吃一點虧才能和解,不是金額合不合理喔~若是要合不合理是由法官來判就是走訴訟
大則訴訟......花三四年的時間弄個前科花錢去換拘役最後還是要賠民事,,,你要能斟酌何者對自己有利,,,若自己一點錯都沒有,或是過失比例較低,才考慮訴訟,若反之則能和解就和解吧~(態度要好誠意要有,,我是過來人)訴訟真的很辛苦..
Olive avatarOlive2010-04-13
您須告知責任歸屬及現在情況較實際;如有疑問可提出
Adele avatarAdele2010-04-11
只要對方有受傷就能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成不成立端看你在這個事故中有無肇事責任
假如有一絲絲的肇事責任,對方堅持告,就一定成立
當初應對方找不到我調解.才提告.但應我家人連絡不到我.但法官現在都沒給我辯解機會.家人都會出來替我做證ㄉㄚ
這是你們家的問題,用這種理由辯解,反而會讓法官更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