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年有位同仁的新進下屬A女,因為尚未考取某種證照,按公司規定無法簽署該業務
案件,所以在取得證照前將此案子掛在其主管名下,再叫主管把佣金給他(按公司規定這
樣是不行的)。
但過不久A女就離職了。隔年A女聯絡這位主管叫他把把第二年續佣轉給她。但按照公司規
定,員工若離職後就沒有續期佣金了,所以該主管拒絕將隔年佣金轉給A女,於是A女就發
簡訊(有留存)說如果不匯xxxxx元給我我就跟公司申訴舉報你。
請問這樣可否成立恐嚇取財?感謝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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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以在取得證照前將此案子掛在其主管名下,再叫主管把佣金給他(按公司規定這
樣是不行的)。
但過不久A女就離職了。隔年A女聯絡這位主管叫他把把第二年續佣轉給她。但按照公司規
定,員工若離職後就沒有續期佣金了,所以該主管拒絕將隔年佣金轉給A女,於是A女就發
簡訊(有留存)說如果不匯xxxxx元給我我就跟公司申訴舉報你。
請問這樣可否成立恐嚇取財?感謝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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