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ㄧ項第四款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例如被告於超商內竊取食物被起訴到法院,被告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請問有利之證據
是指被告可以向法院聲請調那時的超商監視器看那時竊取食物的其實是別人,或是看那個
時間
點跟本沒有人在竊取食物?
想問的是有利之證據是指可以證明不是被告所犯的東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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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例如被告於超商內竊取食物被起訴到法院,被告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請問有利之證據
是指被告可以向法院聲請調那時的超商監視器看那時竊取食物的其實是別人,或是看那個
時間
點跟本沒有人在竊取食物?
想問的是有利之證據是指可以證明不是被告所犯的東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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