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跟腳踏車擦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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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大,我上周騎機車經過市民大道微風百貨前時(時速45-50),要超越一抬腳踏車跟機車時,旁邊有一台腳踏車重心不穩的偏向左邊造成我跟他擦撞,我沒事但對方跌倒擦傷,事後我去警察局調閱影帶但只有拍到我們彼此騎過去的身影,沒拍到她跌倒的畫面,警方到現場時我也這麼陳述而對方跟警方說她也不知怎麼跌倒的~而當初送醫院時只有輕微擦傷,事後我隔一天去醫院看她(雖然不是我撞她但道義上覺得應該去看一下)變成他說臉上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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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9-25
1.對方腳踏車重心不穩的偏向左邊造成你跟他擦撞.對方慢車道上未靠右順序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行駛間隔.是肇事因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4條.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及兩車併行之間隔.可能也有肇事因素存在.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上面會顯示雙方違規行為.就可知道雙方之肇責.2.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對方.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9-29
如果沒有其他影片證明那可能就你超車不當主因沒有第三人責任險,你要自掏腰包(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Showmore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9-28
請問您有證據"他車突然偏過來嗎"假如沒有會以超車時未保持安全距離處理....這時...您會承擔較多甚至全部的賠償責任...
Yedda avatarYedda2014-09-29
如果在路上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你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跟專屬你的保險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保險人員幫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