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手冊如何申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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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手冊…該如何申請?
婆婆因為糖尿病病變,
一眼已看不到,
另一眼的視力也非常不好。
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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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3-11
申請視覺障礙之殘障手冊有一定之標準,必須由醫師根據此標準而判定。
依據衛生署公佈之身心障礙等級
視覺障礙者之標準如下:
1.視覺障礙者之定義: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眼球、視覺神經、視覺徑路、大腦視覺中心)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之辨識而言。
備註 :身心障礙之核定標準,視力以矯正視力為準,經治療而無法恢復者。 2.視覺障礙者之標準:

重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20DB(不含)者。
中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5DB(不含)者。
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0.2以下(不含)者。

輕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0.2者(含)者。
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0DB(不含)者。
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含)者。
所以要申請殘障手冊
除了單眼全盲為必要條件外
還需視另一眼的視力而定
若在0.5(含)以上聯輕度都無法申請
鑑定及重新鑑定程序
發佈時間:2008.10.29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鄉(鎮、市、區)公所。
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2.1吋半身照片3張。
3.印章。
4.身心障礙手冊 (初次鑑定者免持) 。
5.受委託之法定代理人或他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受委託之他人另應檢附委託授權書。
申請流程

1.檢附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再持「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者,由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2.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由衛生主管機關請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辦理到宅鑑定。
其他

身心障礙等級標準及臺灣地區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療機構名冊,請逕至行政院衛生署網站(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業務資訊>相關法令規定>長期照護相關法規)瀏覽查詢。
請參考:
http://dpws.moi.gov.tw/commonch/home.jsp?menu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