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殘障手冊如何申請? - 法律Linda · 2011-03-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殘障手冊…該如何申請?婆婆因為糖尿病病變,一眼已看不到,另一眼的視力也非常不好。請解惑!謝謝!法律All CommentsGenevieve2011-03-11申請視覺障礙之殘障手冊有一定之標準,必須由醫師根據此標準而判定。 依據衛生署公佈之身心障礙等級視覺障礙者之標準如下:1.視覺障礙者之定義: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眼球、視覺神經、視覺徑路、大腦視覺中心)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之辨識而言。 備註 :身心障礙之核定標準,視力以矯正視力為準,經治療而無法恢復者。 2.視覺障礙者之標準: 重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01(不含)以下者。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20DB(不含)者。中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不含)以下者。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5DB(不含)者。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0.2以下(不含)者。 輕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0.2者(含)者。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0DB(不含)者。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含)者。所以要申請殘障手冊除了單眼全盲為必要條件外還需視另一眼的視力而定若在0.5(含)以上聯輕度都無法申請鑑定及重新鑑定程序 發佈時間:2008.10.29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鄉(鎮、市、區)公所。 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2.1吋半身照片3張。 3.印章。 4.身心障礙手冊 (初次鑑定者免持) 。 5.受委託之法定代理人或他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受委託之他人另應檢附委託授權書。 申請流程 1.檢附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再持「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者,由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2.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由衛生主管機關請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辦理到宅鑑定。 其他 身心障礙等級標準及臺灣地區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療機構名冊,請逕至行政院衛生署網站(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業務資訊>相關法令規定>長期照護相關法規)瀏覽查詢。 請參考:http://dpws.moi.gov.tw/commonch/home.jsp?menudata=...Related Posts知識+回答被移除請問公司是合約承包商.員工於合約到期即需離職.且無資遣費.這父母在告知情況下,偷領小孩的錢pps上的暮光之城3月蝕(急!贈20點)最低工資?!煩請針對我四點問題回答,不要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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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署公佈之身心障礙等級
視覺障礙者之標準如下:
1.視覺障礙者之定義: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眼球、視覺神經、視覺徑路、大腦視覺中心)之構造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治療仍對外界事物無法(或甚難)作視覺之辨識而言。
備註 :身心障礙之核定標準,視力以矯正視力為準,經治療而無法恢復者。 2.視覺障礙者之標準:
重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20DB(不含)者。
中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不含)以下者。
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5DB(不含)者。
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0.2以下(不含)者。
輕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0.2者(含)者。
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0DB(不含)者。
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含)者。
所以要申請殘障手冊
除了單眼全盲為必要條件外
還需視另一眼的視力而定
若在0.5(含)以上聯輕度都無法申請
鑑定及重新鑑定程序
發佈時間:2008.10.29
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鄉(鎮、市、區)公所。
應備文件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2.1吋半身照片3張。
3.印章。
4.身心障礙手冊 (初次鑑定者免持) 。
5.受委託之法定代理人或他人須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受委託之他人另應檢附委託授權書。
申請流程
1.檢附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區公所或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再持「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行政院衛生署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者,由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2.植物人或癱瘓在床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由衛生主管機關請鑑定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辦理到宅鑑定。
其他
身心障礙等級標準及臺灣地區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療機構名冊,請逕至行政院衛生署網站(行政院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業務資訊>相關法令規定>長期照護相關法規)瀏覽查詢。
請參考:
http://dpws.moi.gov.tw/commonch/home.jsp?menu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