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煩請針對我四點問題回答,不要po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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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面試時,告知1天是給650,那時我有問過這樣一個月有到勞基法的低薪規定嗎,面試的人說有。但進公司後才知道,薪水是算日薪,就是一個月有幾天,薪水=650*30天(或31天),但是要沒請假才有這樣,如果生病或臨時請個事假,就會變成650*實際上班天數上班時間為8:00~17:00(午休1hr),隔週休二日,等於一個月休六天。但是前兩個月因請了事假及病假,薪水變成650*實際上班天數,還扣了制服費、午餐費及勞健保,薪水少得可憐。1.如果以最低薪資1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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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avatarSusan2011-03-08
100年起,時薪最低不得低於98元,日薪是784元(98×時數),月薪則不得低於17880元。你說公司以日薪來計算薪資,那650元已經違法。但看你的內容,你只要沒有請假,公司會給你30天的薪資,這30天應該是包含假日吧?如果是的話,你的薪資就不是日薪制,而是月薪制。日薪是有工作才有算錢,月薪是包含假日放假都要給錢。你公司算薪資的方式明顯有問題。針對你的問題:1.如果是日薪,一天650元,違法!!以工時8小時來計算,應要有784元。2.當天的就��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3-10
100年1月1日最低基本工資修正為月薪17880,時薪98
Mia avatarMia2011-03-10
1.如果以最低薪資17280,一定沒有到,以最低時薪,那一天應該是95*8hr對嗎?A‧650x30=19500就沒有違法,你的算數怎麼搞的?2.我有看到有人說請病假可拿半薪?那拿半薪的定義在哪呢?我看醫生是都有請醫生開證明。A‧普通傷病有請醫生開證明請假按日薪x0.5就是半薪呀另外,月薪或日薪人員不能拿時薪98來比,就是以日薪x30是否>17880評比的3.公司說有符合規定,但卻是要在"全勤"的情況才算符合規定,這樣可以去申訴嗎?A‧650x30=19500,若全勤就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