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打擾各位了,我們的情況如下:
我們是網路請人代購各類小說、周邊,代購主因為前期信用很好,所以蠻多人跟她訂購
但後來爆出事情之後,開始不願意回復、不願意出貨等行為,個別拖欠金額500~3000不等
,目前所知受害者大概一百多人
然後大概有三十幾個人想要一起組團打民事官司
已經知道她的戶籍是高雄,倉庫在屏東
(詳細地址不清楚,但知道他的郵局帳戶)
(會知道戶籍地在高雄也是有人先去報詐欺,警察去查開戶郵局在高雄)
目前在組團民事的時候碰到一些問題
1.請問律師需特意找在高雄屏東的律師嗎?還是說其實只要願意當主負責人那位方便就好?
2.可以全權委任律師出庭嗎?(因為有願意報案的人表示也無法每次開庭都跑到高雄)
3.律師費可以算在求償的部分嗎?還是我們只能讓她把沒給的東西給一給
4.大陸那邊也有受害者問說可以跨海告她嗎(是的她還欠大陸人...)
知道問題有點多,真的很抱歉> <
謝謝願意回答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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