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有跟對方交易物品好像是265元,因為對方沒有收到物品所以告了我詐欺,但是我是有寄出的(也許手機號碼寫錯導致對方沒收到)只是明細都不見了,所以我也不能證明什麼,但當下對方說沒收到我也表明了可以退他錢,但對方堅持提告。
上了法院後,對方直接向法官求償3萬,法官說了不可能,我們被轉調解委員。
今天我們去了調解委員,對方直接求償5000,但是我覺得我仍然覺得對方求償價格不合理,於是我們沒有和解成功,又要轉法院了。
想請問各位,像這種事情發生對方可求償的最高上限到底為多少,如果真的定案了會留案底嗎?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
上了法院後,對方直接向法官求償3萬,法官說了不可能,我們被轉調解委員。
今天我們去了調解委員,對方直接求償5000,但是我覺得我仍然覺得對方求償價格不合理,於是我們沒有和解成功,又要轉法院了。
想請問各位,像這種事情發生對方可求償的最高上限到底為多少,如果真的定案了會留案底嗎?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