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哥和他乾哥(阿蔡)相約在一間可泡茶聊天的地方碰面,正當我哥哥從門口走進去時跑出一名陌生男子指證歷歷的說:我哥哥撞到他女朋友...諸如此類的話,但我哥很確定當下沒有任何人出入所以更不可能撞到人。好巧不巧~阿蔡此時走進來,直接問怎麼一回事後就把那名男子帶出去講,後來聽說有發生衝突因此有人受傷。事情發生後沒多久,阿蔡就要求我哥哥寫一張"自白書"以對他底下因此件事情受傷的小弟表示歉意,自白書的內容則是阿蔡念我哥寫~相關內容大致上寫說何時何地"教唆打人"什麼的~當下我哥覺得奇怪,又問清楚這張是表示歉意用而已就不怎麼起疑;但寫完過後沒幾天,阿蔡手持那張"自白書"反過來向我哥要求80萬元,但是那時候真的沒錢可以拿回那張所以我們就沒怎麼理他。就在今年年初,事情都快滿兩年,
法律人請進~教唆打人、傷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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