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代郭月蘭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先請求2分之1,
就法理上而言,民法30-1條文是有此權利,
該文強調的是鑑於夫妻共同努力的財產,
但眾所周知的事實上,李寶珠才是夫妻2人共同打拼的太太,
無人不知曉,於情於理來說,李寶珠也是配偶,
但是中華民國的法律只有保障原配偶,
李寶珠不算是繼承人,真的什麼也沒有嗎?
這種二房三房的家族常可見到,
後代子孫對簿公堂的畫面比比皆是,
說來諷刺,我就在先父往生二年忌日的今天成了被告之一,
老爸有個公司,來往客戶都以為我娘是配偶,甚不知有原配,
我的親娘如李寶珠,大媽則如郭月蘭,大哥就如王文洋,
大哥叫大媽得三從四德,夫死聽兒子的,
熟悉法律的人都知道民法30-1,原配有絕對的立場要求,
但是法理不外人情,法官的看法真的是法在前頭嗎?
有無勝算?聽說在美國李寶珠贏了官司,可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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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理上而言,民法30-1條文是有此權利,
該文強調的是鑑於夫妻共同努力的財產,
但眾所周知的事實上,李寶珠才是夫妻2人共同打拼的太太,
無人不知曉,於情於理來說,李寶珠也是配偶,
但是中華民國的法律只有保障原配偶,
李寶珠不算是繼承人,真的什麼也沒有嗎?
這種二房三房的家族常可見到,
後代子孫對簿公堂的畫面比比皆是,
說來諷刺,我就在先父往生二年忌日的今天成了被告之一,
老爸有個公司,來往客戶都以為我娘是配偶,甚不知有原配,
我的親娘如李寶珠,大媽則如郭月蘭,大哥就如王文洋,
大哥叫大媽得三從四德,夫死聽兒子的,
熟悉法律的人都知道民法30-1,原配有絕對的立場要求,
但是法理不外人情,法官的看法真的是法在前頭嗎?
有無勝算?聽說在美國李寶珠贏了官司,可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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