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約聘工作報到的問題 - 法律Zanna · 2011-11-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剛看了一下和派遣公司簽訂的契約, 上面有一條寫著: 乙方(自己)簽署本協議書後至客戶指定處所報到(以下簡稱「報到」)前, 如因任何理由無法依照甲方指示, 至客戶指定之處所服務, 應立即通知甲方, 此情形構成乙方違反與甲方間之聘僱契約, 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契約. 無須支付任何離職 補償, 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而所受之損失. 請問一下這表示若因為自己本身的因素(例如:家庭,身體健康..等)無法報到, 派遣公司(甲方)都可以跟自己要求賠償嗎? -- 法律All CommentsVictoria2011-11-05是。Andy2011-11-08身體健康太嚴重有機會用272-2 EX.截脂 癌症末期之類的Emma2011-11-11打錯了 是 227-2 = =Related Posts小弟上星期酒駕肇事逃逸想請問想關後續問題上星期酒駕肇事逃逸想請問相關刑責問題機車從快車道切入機車道請問臉書怎麼設定公開資訊?有關IE瀏覽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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