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求我犯錯免費加班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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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我在一間電機中盤商當業務助理,目前剛滿3個月多,老闆原本說要幫我加一條[責任獎金]1000元!然後如果撿錯貨、聽錯客戶一次扣100,我也答應,結果他最近不知道又怎麼著說"這樣妳們都不會怕阿~~"就說只要錯一次就要再休假的那個週六(我是隔週休)來免費加班一小時,這樣合理嗎?老實說以上都只是口頭的,當時簽的合約上並沒有寫!!我也拒絕說"不要",老闆就說"這不是你要不要的問題~"這樣,我對此真的是有點頭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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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avatarTracy2013-02-06
※只要是「加班」就需給付加班費<這種處罰規則並不恰當>,否則是違法的,雇主與員工口頭所約定之工作契約與工作規則屬民事契約,處罰的部分只要你們同意,且不是由「薪資中直接扣除」則不違反勞基法第26條。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如果為三十人以上事業單位,依性平法規定是需要設定相關準則<性平法第13條>,其雇主可能涉嫌違反性平法第12條,可以跟當地縣市政府或勞工局申訴。<不過雇主可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