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今年1月底時跟朋友去高雄逛街車子停路邊的停車格(是斜停的車位).要取車時就有一台車在我車子後方在等我的車位.當時因是綠燈號誌.車流量大.所以我等到紅燈才倒車移到路邊.也就是說我後方就有再等我車位的車主了!!正當我正要駛離的時候.另一台車很快的從我的左方切到我的前面.害我閃避不及擦撞到我的左前保險桿.而那位車主的車子則右邊副駕駛門邊有擦傷!!時速也有五六十.當時也有路口監視器!!事發當時對方車主態度相當傲慢也令我��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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