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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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薪資算法
我的薪水月薪18000,但上個月只做到11/15(共10.5天)。
上班時間是早上7:30-17:30。

今天領到薪資共6478(有扣勞健保,不知多少),沒有明細條。
會計算法似乎是18000/30=600

我的疑問是:
我當月份未做足一個月,公司有分時薪制120跟月薪制18000,我是月薪制。

既然公司用18000除以整個月份30天。
那麼我做到11/15號,這中間有經過兩個週休二日,也就是四天假日,法律上有規定這四
天假日是不該支薪嗎?那為何要除以30天?
這樣是不是很不合理呢?
我該怎麼用法條討回我應有的薪資呢?
懇求大家不吝給予協助,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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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7-12-09
月薪制算單一天數薪水就是 月薪/30天=1天的薪水
Edwina avatarEdwina2017-12-10
規定是該支薪
Wallis avatarWallis2017-12-15
你的到職日都沒講只講離職日誰知道怎麼算法
Carol avatarCarol2017-12-17
不好意思,忘記補充到職日,我是從今年的7/1開始上班,11
/15離職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12-19
去檢舉 順便檢舉月薪也不合法 XD
Dinah avatarDinah2017-12-20
南部的??y
Annie avatarAnnie2017-12-25
120/18000,洽勞工局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12-28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前公司薪水支出都會手寫在每日報表裡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1-02
我離職的那個月如果查到那個月報表沒寫是不是就算是
Megan avatarMegan2018-01-05
沒付我薪水?!薪水追討的期限是多久?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1-10
公司有沒有給你薪水 你不去查自己帳戶 去查公司報表?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1-11
我當時的公司是領現啊 = = 有問題嗎?
Lydia avatarLydia2018-01-14
月薪制有算例假和休息日,另外你的月薪低於基本工資.
Edith avatarEdith2018-01-19
查了一下薪資追討的年限是五年是不是過了就沒辦法告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1-21
快蒐集工作證據找當地勞動局/處檢舉和申訴啦
不是今年的事情嗎?怎會有五年問題?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1-24
因為J先生不是這篇文章的原PO
五年時效抗辯 對方不主張就還是可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