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寫一個訴狀申請分期付款繳這些易科罰金
我現在目前有法律上的問題可不可以幫我協助?要如何幫我??因為我最近判詐欺罪跟兒少法的問題昨天我法院宣判的時間??結果下來是判我拘役55天要交保易科罰金要1萬5..但是我沒有多餘的錢來繳這些罰款,之後我有跟法官要求是否可以用分期來繳這些罰款但是法官說要我在寫個訴狀給檢察官是否可以讓我分期這些事情??但是我現在目前沒有工作加上也沒有經濟來源..加上因為這些案子我不斷的開庭,根本沒辦法好好工作也沒辦法好好找工作,加上我本身有領身心障礙手冊也有領身心障礙補助款給我當我的經濟來源.加上我也最近在辦我的低收入戶因為我爸爸去年才過世加上連我阿嬤也過世加上我媽媽在台中跟人家居住.沒有辦法跟我聯絡..完全都是一個人在台北靠生活打拼但是因為我這些無知的犯錯變成現在必須面對這些事實.加上我還要繳自己唯一�
網友回覆 2
- Daph Bay
拘役55天以現今刑法41條怎麼算都不可能易科罰金15000板大最好先釐清是併科罰金還是拘役可易科罰金不然陳情狀開始就寫錯還不如不寫好...Showmore
- Daph Bay
我國《刑法》並未規定不得分期繳納易科罰金,實務上通常會准許,當事人只須遞狀或親自向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請求,經查並無不得易科罰金的情形,且經濟狀況確有困難,一般可分二期到六期繳清罰金,大多數是以分三期為主。必須注意的是,即使獲准分期付款,當事人還是得以現金先繳交第一期,後續再依約定匯款或親繳方式處理。由於目前大環境景氣欠佳,聲請分期繳納易科罰金的案例很多,但當事人若藉故拖延甚至拒繳剩餘款項,會被法院強制執行。請求准予分期繳納罰金聲請表案號:年度字第號股別:聲請人姓名:性別O出生年月日OOOOOO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OOOOOOOOOO職業住址XXXXXXXXX電話XXXXXXX備考聲請事項一、受刑人ooo(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因詐欺罪跟兒少法案件,應繳納罰金,折合新臺幣壹萬伍千元並經貴署通知OOO年O月O日到案執行��
相關文章
房仲人員觸犯詐欺罪再繼續做.簽契約時會有法律責任嗎?
房屋仲介人員觸犯詐欺罪.執行完畢後.3年內不得再從事房仲業務.如果繼續從事房仲業務.在簽約(委託契約.斡旋契約.買賣契約)後.會有任何法律責任嗎?還是只有契約無效..謝謝大家幫忙..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