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會主席的解釋與律師的解釋不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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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dele
at 2019-08-18T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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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ihua (蔚藍海岸)》之銘言:
: 如題,當事人間發生土地佔用問題,進行調解,
: 調解書內容如下:
: https://imgur.com/hHBxq4z
: 對造人在聲請人(地主)的土地,蓋了一個未保存登記之建物,
: 聲請人希望對造人拆屋還地,或對造人放棄建物之所有權利,由地主自行拆屋。
: 經過調解,成立條件如下:
: 一、對造人戶籍從建物遷出,並拋棄建物內所有物品之所有權。
: 二、對造人同意拋棄旨揭建物之所有,由聲請人自行處理。
: 三、兩造放棄其餘民事求償權。
: 現在問題來了,對造人他不願意配合房屋稅籍資料移轉給地主,請問地主有權自行拆屋嗎?
: 地主先詢問調解委員會主席,主席說地主可以根據調解書內容自行拆屋,
: 後來地主詢問律師,律師認為地主沒有稅籍自行拆屋,可能會有刑事毀損的問題。
: 請問調解委員會主席跟律師誰說的比較正確?
: 對造人說調解書內容裡沒有寫到稅籍資料,所以他沒有必要配合,是這樣嗎?
: 謝謝!

  首先,我要說的是這個調解書內容寫得很爛!因為並沒有辦法真
正解決聲請人想要解決的問題。

  房屋之拆除,為事實上之處分行為,未經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之建物,僅所有人或有事實上處分權之人,方有拆除之權限。而房屋
戶口設籍之人或占有人,非必為房屋所有人或有事實上處分權。故不
能僅憑戶籍設於系爭房屋,或占有該房屋,即認該人有事實上處分權
,而命其拆屋還地(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101號民事判決要旨
參照)。

  本件土地所有權人目前並非系爭未保存登記建物之所有權人或事
實上處分權人,依上述最高法院判決要旨,並無拆除權限。又調解書
上並無明文約定允許土地所有權人拆除系爭未保存登記建物。土地所
有權人如果自行拆除該系爭未保存登記建物的話,可能會觸犯《中華
民國刑法》第353條第1項毀壞他人之建築物(要注意喲!這一條是非
告訴乃論之罪)。

  我是認為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報違章建築,請政府人員以公權
力來拆除,比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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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不清楚未保存登記建物的拋棄方式有沒有一定的法定要式程
序要進行?已保存登記建物是有的,因為依《民法》第758條第1項,
拋棄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權係依法律行為喪失其物權,非經登記不生
效力,實務上則是要到系爭不動產管轄之地政事務所辦理拋棄所有權
登記完畢才算是完成拋棄繼承,拋棄完之後,依據《土地登記規則》
第143條第3項登記為國有。

  已保存登記建物所有權拋棄後,所有權即歸於國有。

  未保存登記建物所有權拋棄後,有學者認為則供私人無主物先占
,但我目前還是不清楚實務見解如何?

  我自己的看法:未保存登記建物所有權拋棄事項,法律並無直接
明文規定。依《民法》第759條規定,未保存登記建物先辦理建物所有
權第一次登記之後,再依同法第758條辦理拋棄所有權登記後,才能算
是拋棄其所有權完畢。(但這種方法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違章建
築是無法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所以依我這種見解是無法拋
棄違章建築的所有權。)


  PS:違章建築一定是未保存登記建物;但未保存登記建物不一定
就是違章建築,因為我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係採「任意登記制」
而非「強制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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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9-08-21T04:12
未保存建物部份拋棄的是【處分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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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19-08-22T14:26
好的。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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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9-08-25T22:43
謝謝您,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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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at 2019-08-30T00:52
違建有分新違建跟舊違建,同時也會審酌是否影響公共安全
,既存違建不影響公共安全只是列管,等違建隊查報拆除,
不知道要等多久

親生父親沒給錢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9-08-18T08:06
我的親生父親外遇 後來總之變成我到母親這裡住 但是這些年來 親身父親根本沒給過半毛錢 這樣能怎麼辦 而且還因為他讓我的低收沒有了 我能做什麼來當作反擊嗎? - ...

罵人是小孩子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9-08-18T04:46
不好意思打擾各位 如果在FB社團上,被人罵是小孩子,只會在那吵,請問此部份是否有涉及公然侮辱? 另外此狀況是否能報案請警察協助查詢留言人? - ...

撞到人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9-08-17T21:39
就法律而言,無違規者並非肇事(撞到人)免責。 業務過世傷害、致死,應注意而未注意,重點是我們無違規不表示可以殺人於無形。 就算三寶很瞎、阿北闖紅燈、小妹妹亂竄,除非我們閃避不及而且無可避免。 否則他們的傷亡主因並不是因為他們瞎、闖紅燈、亂竄,就該死、該傷、必須死傷。 而是我們也有過失、未注意,肇事責任 ...

調解委員會主席的解釋與律師的解釋不同怎麼辦?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9-08-17T18:14
如題,當事人間發生土地佔用問題,進行調解, 調解書內容如下: https://imgur.com/hHBxq4z 對造人在聲請人(地主)的土地,蓋了一個未保存登記之建物, 聲請人希望對造人拆屋還地,或對造人放棄建物之所有權利,由地主自行拆屋。 經過調解,成立條件如下: 一、對造人戶籍從建物遷出 ...

不動產買賣但有二胎問題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9-08-17T15:04
[背景] 小弟在七月份簽約了一件不動產,但是房子有私人抵押跟被限制登記 所以在簽約時多加了一份增補契約約定在用印前賣方要自行塗銷私人抵押權 跟解除限制登記,違背其中一項則買賣契約不經催告即無條件解除契約 並且因解約產生的相關費用跟稅費由賣方負擔 契約的流程就是,七月簽約,八月用印,九月完稅並且過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