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房仲高專算什麼勞工性質?
請問一下 房仲高專算什麼勞工性質?我們是無底薪的 連油錢貼補什麼都沒有.. 算約聘工 還是正式員工??如果遲到 或是開會沒到被罰錢算合理嗎?Update:不好意思 我要問的是房仲算什麼屬性的行業 , 不是想問各間的條件
網友回覆 2
- Queena
紅魚 版大你好 一.不動產仲介業屬述屬於一般商業行業,不動產仲介業適用於勞基法規返之行業,故其受雇勞工不論屬約雇或正職員工,均受勞基法保障.然而應注意的是,房屋仲介業之不動產經紀人員(含業務主管人員),屬於責任制勞工,不受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之限制....勞基法84-1(責任制適用法規)勞基法84-1(詳情參閱以下網址)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但是,卻適用勞基法21條基本工資之規範勞動基準法第 21 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02/04/01起月薪制基本工資,調漲為新台幣19047元。時薪制109元。 二.約聘工&正式員工之分別1.約聘工=定期性勞工(半年或一年,二年聘約)2.正式員工=非定期性勞工(不受服務年限限制)然而不論約聘工&正式員工,都需受制勞動基準法第 21 條規範,雇主違反前述規定,處二萬
三十萬元. 最後如果遲到 或是開會沒到被罰錢算合理嗎? 是否合理則因個人之認定(同)不同而異,但卻違反勞基法22條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違反22條者同法第79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二萬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申訴單位:工作地勞工局 祝順心 - Connor
每家房仲制度不一樣,那要問一下那家公司的人事單位像永慶房屋有分直營和加盟高專是加盟的適合有房仲經驗的人普專是直營適合沒有房仲經驗的人永慶房屋直營店有保障前9個月5萬的底薪沒有沒補貼油錢我就不確定了永慶福利還蠻好的除了有保障底薪,外縣市的人還有住宿補貼新人教育訓練sop完整比較多人推去永慶招募網站看一下看完再決定要不要去別家http://mps.yungching.com.tw/
相關文章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
已刪除的fb帳號 查ip
想問大家如果有人在fb上觸犯刑事案件 像是公然侮辱、誹謗或侵犯著作權…等 事後刪除了FB帳號 那警方還有辦法查這個人的電信記錄、IP或是申請帳號時的電子郵件和個資嗎?
朋友用我的帳號訂機票,我可以取消嗎?
朋友前段時間借我的帳號訂機票,有訂成功 但最近我們鬧翻了,但因為機票沒辦法退票 我也不希望日後有爭議牽扯到我的帳號權益 我可以直接按取消機票嗎? 該機票不能退款只能退機場稅 買機票時是刷朋友的信用卡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