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病假處裡
小弟我有一案例 向請教各位於8月2日 向請病假一日,利用晚上去看病,也取得證明,顯示看病時間為晚上9點於8月12日 向公司請假上午半日, 利用晚上去看病,也取得證明,顯示看病時間為晚上9點問題來了……公司對於8月2日 認定為通過可以請假 .但8月12號 他說不行 因為時間不符我翻了勞基法~之中並沒有公定時數的問題人事恐嚇我如果理念不合可以離職想各位幫幫忙 我可以在哪裡找條文說服她 或者我可以站的注腳嗎?人事總是咄咄逼人 ~~~真煩Update:ok非常感謝各位花時間寫下您們的看法想補充說明一下狀況1.白天請病假.中午去上班..晚上看並取得證明並向公司請病假~~Q:公司並無法規規定白天不能生病規定下午不能進公司把事情忙完晚上再去看病取得醫生證明,請各位人事先生小姐, 提出”“具體”“說明,公司法令只有明確規定病假天數不能超過幾天而已吧~~ (下午進公司處裡完事情在回家休養看病應該沒問題)2.病假需提出證明Q:病假已經提出相關文件7天就是7天.他是一個明訂的法而醫生證明並無作假串改之事實法規或相關法令有哪條可以禁止請病假?Update 2:3.邏輯之說Q:邏輯的說法並不可完全採納,雞生蛋蛋生雞,每個理論都可衍生合乎”“邏輯”“的說詞,現階段談法治,法規說工作年滿1年需給假七天而不是給不給7天合不合邏輯,好像有可能 /大概/或許/應該..都在法規中難看到的吧…如::.邏輯判斷上.法官部會採信除非提出具體證據~~Update 3:4.請半天價不被採納Q:如果將病假由半天直接請一天病假是否就成立請假要素? 還可以受限嗎?5.人事不准假的理由為公司還要給你半天薪水Q:上午請假下午進公司完成工作請假遇到刁難想直接請整天假既然有了醫生證明~請整天假為何不行~~有任何法規依據嗎?
網友回覆 5
- Victoria
問題來了......公司對於8月2日 認定為通過可以請假 .但8月12號 他說不行 因為時間不符
問題出在這裡:於8月12日 向公司請假上午半日, 利用晚上去看病,也取得證明,顯示看病時間為晚上9點你是只有請「早上的假」而「下午你是有上班」的,而你是拿晚上的「看病掛號紀錄」給公司的,那貴公司會准的話才是「有鬼」阿,而你這樣做的話是會有「詐欺」的嫌疑喔!於8月2日 向請病假一日,利用晚上去看病,也取得證明,顯示看病時間為晚上9點你是請「一整天的假」所以不管你看哪時候的病,貴公司都是會「准」的!想各位幫幫忙 我可以在哪裡找條文說服她 或者我可以站的注腳嗎?依法你是輸了,就算你去找」馬英九總統」去「告御狀」也是沒用的! 2010-08-29 22:54:44 補充:看樣子你的工作經驗很很少喔(剛出社會不久)!...................(下午進公司處裡完事情在回家休養看病~~應該沒問題)問題很大耶!5.人事不准假的理由為公司還要給你半天薪水沒錯! - Damian
你的作法只會讓公司認為,晚上看病只是為了要拿證明來當請病假的理由你說人事咄咄逼人,難道你覺得早上請病假,下午上班,晚上再去看醫生,這合常理??
- Sierra Rose
雖然勞基法沒有明細規範但是這種作風是不合邏輯不論你如何尋求法令途徑'應該都沒用
- Ophelia
8月12日 向公司請假上午半日, 利用晚上去看病請位你早上在幹嘛既然都上午請假當然要上午去看病那你下午不是也還要上班下午可以上班代表你沒事啦如果你請的事下午的半天假還可行因為可以說下午先回家休息晚上再去看病
- John
公司在意的並不是你去看病的時間,而是你時常請假,如果在乎你現在的工作,那就必需調整自己,除非你真的生病非休假不可
相關文章
已刪除的fb帳號 查ip
想問大家如果有人在fb上觸犯刑事案件 像是公然侮辱、誹謗或侵犯著作權…等 事後刪除了FB帳號 那警方還有辦法查這個人的電信記錄、IP或是申請帳號時的電子郵件和個資嗎?
朋友用我的帳號訂機票,我可以取消嗎?
朋友前段時間借我的帳號訂機票,有訂成功 但最近我們鬧翻了,但因為機票沒辦法退票 我也不希望日後有爭議牽扯到我的帳號權益 我可以直接按取消機票嗎? 該機票不能退款只能退機場稅 買機票時是刷朋友的信用卡不是我的
北地院111簡字46
一、判決字號 台北地方法院111年簡字第46號(行政)(判決) 二、案例事實 原告以被告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博士班學生,依 大學法第33條第3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下稱組織章程)第6條第2款…
辦公桌上私人文件未經同意遭翻動
各位好: 前幾天因為生病未到公司, 回辦公室後發現主管為了找文件,整個辦公桌都被動過, 但在事前沒有徵詢過我, 被翻動的文件中也包含我夾在其內的一些私人文件。 我知道辦公桌屬於公司所有,公司文件也應可公開給同部門同事及主管知曉。 私人文件…
熟落在公有地的果實所有權
民法第 798 條: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 請問, 句末"不在此限"一語的意義是否就是:"仍屬於果樹所有人?" 如果是的話, 那麼, 公有道路上的私人果樹落果其實不可以撿拾, 是嗎?
汽車報廢,遺產繼承問題
有關於遺產繼承問題想請問各位, 爸爸過世了,去國稅局清查爸爸財產,才知道他名下只有一台車子,無其他財產。但這台 車子我們都不知道在哪,去監理站查,監理站人員說這台已超過40年了,沒有任何欠稅問 題,也已經被註銷牌照了。但因為沒有行照跟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