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刑法第231條的問題.. - 法律Gary · 2009-10-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第 231 條 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想請問如果只是媒介,引誘他人 性交 但沒有營利 是否會被起訴? EX:甲作為一個媒介的角色 介紹很多很多小姐 與其它人性交易 但本身沒有藉此營利 違反哪條法律? 還是可以用兒少 第29條? 謝謝.請不吝指教. -- 法律All CommentsUna2009-10-18沒有營利 還叫皮條客嗎?Related Posts請問房東有權限解約房客嗎?[請問] 四個「律師」英文單字的差別?請問房東有權限解約房客嗎?大狗咬小狗一定是大狗錯嗎?解除合約"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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