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費的單,車號打錯而不理會出事嗎
假如,在路邊停車 然後收費員誤把我的車牌號碼給key錯 因此查記錄當然不會查到我的 但我確實有停車 但我發現收費員上面的單子key錯了 所以我故意不繳費,想說誰叫你自己要key錯 結果,因為逾期,而導致被錯key的車主又另外收到遲繳的罰款 而那位車主則提出他當時並沒有在那邊停車 後來又追查到我這 這時除了 不當得利 以外,有其他的罪可能成立嗎? 另外,不當得利的部分是只有停車費,還是包括因此未繳而衍伸出的遲繳罰款? 想想各法條好像都沒有成立的可能性? 論詐欺,停車單車號本來就不是我自己key的,我只是因此不主動繳錢而已 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先別提收費員是不是公務員,是公務員自己登錯我沒使他登載不實 論侵占 論強制罪 好像都不對 這種行為可能會觸犯哪條法律嗎? –
網友回覆 8
- Skylar DavisLinda
看文知人....
- Olga
不當得利罪之外,可能還有侵權行為罪啊...
- Erin
知錯不改 無教化可能, 唯一死刑
- Sandy
誅九族,家產全數充公
- Ula
拉回去看果然是u大師
- Rae
不會,他根本查不到
- Enid
樓上,停車收費員應該都有帶相機存證歐,人家也怕出事
- Hazel
就補繳停車費啊
相關文章
法務訪視通知函??
各位大大 晚安 小弟最近也收到 這間公司 寄來的 聲請強制執行前通知書 先上網搜尋發現到這篇 故順著這篇尋求後續處理方式 由於小小房在名下兩年都是我自己在住 這位欠款人是積欠順益汽車 想必也是債權轉移給資產管理(討債)公司 因為欠款人不是…
飯局妹騙吃飯算詐欺嗎?
※ 引述《Leo101 (悲傷滷肉飯)》之銘言: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 上易 字第 869 號刑事判決 二、陳昕琳於原審準備程序為認罪答辯之前,雖一度陳稱:我會 向孟員嶠虛構母親要換心、父親要換肝等不實情節,是因為 想要博取他的關心…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