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已成年)日前發生車禍情況如下:機車是向人借的(依法同意.無違法事項)小女A與同學B共乘一機車與對方汽車C發生碰撞.初判表為對方主因.我方為疑似超速行駛.AB兩者都有受傷C於車禍當晚有拿一盒水果給A.但沒有看B.中間並無再電話慰問A或B.就連調解聯絡事宜都是由A方主動聯繫.前幾天調解時C方只有保險員一人出面.AB雙方均認C方態度不佳決定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請教問題如下:1.因A方也有次因.故B方提告訴時可以只告C方嗎?2.若不行單一提告的話.A方與B��
車禍告訴和理賠問題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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