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不理不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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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3/27)時發生車禍(那段路總共有五條)我直行對方在對向車道左轉我摔車覺得我左半部有疼痛的感覺倒地時有撞到頭(有戴安全帽)之後就坐上了救護車(28~29)都在家裡休息(03/30)做筆錄時警察有問需不需要調解委員會我就說我先問問看對方的意思當下我有打給對方對方有接我告訴他我車子方面有無聯絡保險他說保險人員沒上班要禮拜一才能連絡他一直反覆的詢問我車子金額多少如果便宜的話他要自己付款車行說起碼7千起跳他就說為什麼那麼貴我就回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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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avatarKelly2014-04-02
要在社會跑跳(跑業務)連發生車禍都不會處理,蠻糟1.不該在筆錄跟警方填寫『暫時不用移送調解委員會(意思是應該移送)』,大錯特錯的處置,這就是對方看準你怕事的心態(意味他看穿你跳不過1尺高)2.人既已經坐上救護車且已驗傷確定受傷(掉一根頭髮也要呈現在【醫療診斷書】裡面),最簡單是直接跟承辦警官提出「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告訴3.限於我最近較忙,無法一一費時替你下對策,如仍有困難請mail來諮詢,我較不忙時再回應你...
Dinah avatarDinah2014-04-03
>快去這里*****我每次都是去這里看佊冴吟佬凗
Agatha avatarAgatha2014-04-04
http://www.chang-law.com.tw/
Olga avatarOlga2014-04-04
1.03/27時發生車禍...建議一個月後再申請調解,因"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需一個月後才可向警局申請,也要準備"醫師診斷書"、"薪資證明"、"車損估價單"加上"精神慰撫金.".2.依據初步分析研判表先知道肇事主、次因分攤責任比,依求償金額比例分攤..3.調解不成...可提告"過失傷害"...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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