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糾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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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是同向車單線道

我方開車
對方騎車

我當時打燈"右"轉 要進入小巷
碰巧巷內 有車要出來 於是輕踩煞車減速

然後 對方疑似車速過快或是距離沒抓好
就從我方轎車 "左"後方保險桿撞上
對方兩小腿輕微挫擦傷

當下有報警 然後對方堅持要做筆錄
所以就分別到警察局做筆錄

因為我們認為是對方的問題
但是不打算求償 所以就想說不了了之

結果過了幾個月
警察打電話來說 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

想問
1.對方告成的機率大嗎 很怕背上刑事責任
2.有辦法可以反制對方嗎?
因為我們問過警察 警察說我們這邊頂多是告民事求償
我們這裡主要訴求是不想打官司 很怕浪費時間
但是又怕對方吃定這一點 不知道有沒有方法逼對方撤告
3.我目前在當兵 發生車禍的時候還沒當 會有影響嗎?
4.對方現在是咬定我沒打燈
但是我不太懂 我打右轉燈 跟他撞我左邊有甚麼關係
可是我很確定我有打燈

PS.做筆錄的警察也跟我們說
他們做筆錄做到快吵起來 然後他也覺得對方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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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14-01-24
都有做筆錄了,申請初判表和肇責分析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1-26
初判早就出來了(1month),看來應該是原PO自認無肇事責任這
部分,初判表上不是這麼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