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終結後又開辯論庭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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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對方欠錢一直沒還
去年九月提出民事訴訟

有提出借據、對話錄音
對方也在庭上承認有欠錢,沒還錢是因為目前有困難

而法官在第二次開庭不到五分鐘就結束
說辯論終結,約一個月後宣判

但昨天我拿到又要再開一次辯論庭的通知
所以想要請問一下,我下次出庭有要注意什麼嗎
這種說終結後又要再開辯論庭有次數限制嗎
我實在是想不到還有什麼好辯論的??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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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9-04-06
再開辯論是法官認為有必要,可能是調到新卷證之類
的,也有可能是法官來不及寫判決,反正你去了就知道
了。
通常是不會隨意再開辯論的
Yuri avatarYuri2019-04-08
也可能是要你們談和解? 去了就知道
Rachel avatarRachel2019-04-12
有新證據可了解重辯,此外還有何可能?
Belly avatarBelly2019-04-13
寫不出判決…
Freda avatarFreda2019-04-13
法官是看兩方說詞寫判決不是用他心通寫判決一個月寫不出
很正常
Erin avatarErin2019-04-14
而且為啥你會以為法官有一個月能寫判決呢...
Jacky avatarJacky2019-04-17
法官在這一個月裡面不知道要開多少庭寫多少判決書看多少
兩造的書狀
Agnes avatarAgnes2019-04-22
通常是案件太多寫不完啦 倒不一定是有新事證或多複雜XD
Necoo avatarNecoo2019-04-25
被告出現?
Erin avatarErin2019-04-27
或被告提新證據?還是去了才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