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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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遞狀到地檢署控告他人(不方便透露案由),被分案時是他字案,所以Google到下方
資訊。

「所謂偵字案,檢察官已將某人定為被告,當被告出庭時,享有訴訟法上的所有權利,如
緘默權;而檢察官於偵查終結後,一定要對外公佈結果是起訴、緩起訴或不起訴,並詳細
說明理由。

所謂他字案,檢察官只是懷疑某人涉嫌,但未有任何證據做為支持,此時被懷疑者稱為關
係人,而檢察官會進一步偵查他是否真的涉嫌,若有,他字案就會轉為偵字案;若一直沒
有發現涉嫌證據,最後會以行政簽結的方式終結該案。以行政簽結結案無須對外公佈偵查
結果與理由。」

我想知道的是在簽偵或他字案時,檢察官是先看過告訴狀之後以客觀的角度來決定簽何字
嗎?然後加以調查並看調查結果是否轉為偵字案?

另一問題則是「若有涉嫌,他字案就會轉為偵字案。」但因偵查不公開的關係因此也無從
查知案件進度,所以是否只能致電到承辦股別詢問進度?分案得知是他字案時,通常多久
後會轉為偵字案呢?應該說我大概過多久在致電詢問會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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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4-07
他字案,從某個角度來說,就是跟你沒關係了。你可以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4-09
一直打電話去問書記官,但是轉不轉偵案也不是書記官
的問題。
Yuri avatarYuri2019-04-09
至少1個月後你再問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4-10
他字案也可能是沒找到人
Irma avatarIrma2019-04-13
他字案就是找不到人或犯罪事實不足
Tracy avatarTracy2019-04-13
找律師提自訴就不用怕他字案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4-15
這代表你證據不足亂么吉
Andy avatarAndy2019-04-16
所以才歸入他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