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重傷害罪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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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腳嚴重性骨折需開刀算是過失重傷害罪嗎?過失重傷害罪一定要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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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3-03-15
刑法有關重傷害之定義.規定於第10條第四項.稱重傷者謂左列傷害.一、毀敗一目或二目之視能。二、毀敗一耳或二耳之聽能。三、毀敗語能、味能或嗅能。四、毀敗一肢以上之機能。五、毀敗生殖之機能。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此之所謂毀敗指重大之傷害致五官四肢之機能完全喪失,而且完全不能恢復而言,例如砍斷一肢、挖出一目。故五官四肢之機能僅係一時喪失,而可回復者,或五官四肢之機能僅有衰減之情形而尚未達全部喪失效用之程度,均非刑法定義下之重傷....Showmore
Jack avatarJack201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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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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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3-03-12
那隻腳有好的機會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