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9月時因為要開鹹酥雞攤,本來想說請廣告公司幫我做個招牌.也就是3片壓克力版跟三張貼紙.後來我一個朋友(以下簡稱文先生)跳出來說他女朋友(以下簡稱王小姐)是在做這一方面的工作請我給王小姐處理.我想說給外人賺不如給自己朋友賺,我就跟文先生說那就給王小姐用事情過了10多天後因為快開始營業了我就催文先生說我的東西到底好了沒.之後過了一天王小姐打來說圖搞定了寄E-MAIL過來問我是否OK然後跟我說做那一些東西報價要一萬多我就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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