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48以後:同志家庭的親權之路 - 法學

Table of Contents


※須事先報名,不開放現場報名參加※

報名:https://goo.gl/forms/EuFXcjfdOo1by6Nn1

釋字748後,法律該怎麼修?「平等」的「婚姻自由」指的是什麼?

同志家庭為什麼需要法律保障?同志養小孩OK嗎?

專法與民法有何不同?為什麼同志家庭不接受專法?
■與談人
  張宏誠(台灣科技大學講師)
  官曉薇(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神秘嘉賓:同志家長&小孩與小小孩

■時間:106年7月16日(週日)下午2-5點

■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模擬法庭1705(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主辦: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協辦: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

※須事先報名,不開放現場報名參加※
※本場次為非公開活動,除主辦單位為必要之活動記錄外,請勿錄影、錄音、拍照※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