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追訴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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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7年 我遺失一台車 去報案 沒抓到人

今天97年 剛好滿十年 我在路上看到我的車 上面還有駕駛人

我過去 告訴他 你這車子是贓車 是我的車 對方並沒有否認什麼

只跟我說"都過了十年了 你還能告我嗎?"



也就是說 是十年前的竊盜案沒錯 但是物證沒有滅失(物證就是這台車)

那麼我有沒有告他的權利? 已經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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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09-08-25
刑法好像是30年@@,但是以民法來說超過5年了,他取得車了
Jack avatarJack2009-08-27
但是還有侵權行為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