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民事賠償之恐嚇罪 - 法律Isla · 2011-04-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一直在想...........台灣法律真的很OX一堆人民事判賠償之後都要不到錢如果因為期間被告(乙)一直不付錢原告(甲)想不開直接壓被告(乙)出來要錢之中傷害及被告(乙)不知道原先判賠的乙能不能告甲恐嚇取財~如果有傷及乙我知道傷害是成立的不過恐嚇勒?乙本來就欠甲錢我在想這樣會有恐嚇之餘嗎???...Showmore法律All CommentsCara2011-04-09民事判賠償之後--求償可用聲請強制執行,若執行未果轉發債權憑證.甲直接壓被告出來要錢..是否有勒贖之嫌?又中間過失傷害乙--對方若提告會有過失傷害罪嫌原先判的,與此次甲另犯的是不同事件,原先判的不因之失效,除非對方有上訴,則判決未定.提供二法條給你參考.,第346條(恐嚇取財得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第347條(擄人勒贖罪)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Related Posts如何下載mxie軟體??有關留職了停薪勞健保問題?女版翻唱rockwithyous美國偶像第十季選手唱的歌曲車禍理賠形事民事與人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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