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闖紅燈還是闖平交道的問題請幫幫我
不好意思想請問就是我今天在台中三民路一段和建國南(北)路二段處不小心闖過在平交道前的紅綠燈因為當時前方的是綠燈我就騎過去但是快到平交道時那裡有另一個紅綠燈就變紅燈(非火車指示燈)我沒有停因為停下就會在黃色區域而且會在路中央當時沒有火車經過欄杆也沒有要放下在那裡的管理人員也沒有吹哨等也沒有警察在那,所以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違規><請問這樣算是有違規闖紅綠燈還是平交道呢?那多久可以知道自己有沒有被開罰單呢?因為�
網友回覆 3
- Doris
請問這樣算是有綠燈還是平交道呢?平交道警報器想起在柵欄落下之前進入平交道的話是不會被拍照的違規闖紅燈應該不算已過柵欄不過最好停下來因為有監視器停下來是最好的證據超線跟闖紅燈闖紅燈比較嚴重如發生意外百口莫辯那多久可以知道自己有沒有被開罰單呢?如有被開一天後可到監理站網站查詢有無罰單因為那裡有24小時監視錄影,是不是可能會被舉發呢?有可能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
- Una
賓拉丹:))謝謝你的意見不過因為當時並沒有火車要經過所以沒有警鈴響起有柵欄但沒有降下單純是因紅綠燈因為當時我剛好再停下一姑紅綠燈有往回看,並沒有火車要過管理人員也還坐在那不過還是謝謝你:)經過這次經驗我一定會很小心因為那種心理壓力才更大QQ...
- Ula
朋友在過平交道時,在警示鈴已響起但柵欄還未放下的情況下,闖了過去,隔天又遇同樣情形,不過這回柵欄已放下,他才注意到柵欄上方橫槓處斗大的標語(警鈴響起,闖越平交道者罰六萬),他才知道大事不妙,事過一個月,沒接到罰單,但是此後他再也不敢這麼魯莽行事了。
相關文章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
已刪除的fb帳號 查ip
想問大家如果有人在fb上觸犯刑事案件 像是公然侮辱、誹謗或侵犯著作權…等 事後刪除了FB帳號 那警方還有辦法查這個人的電信記錄、IP或是申請帳號時的電子郵件和個資嗎?
朋友用我的帳號訂機票,我可以取消嗎?
朋友前段時間借我的帳號訂機票,有訂成功 但最近我們鬧翻了,但因為機票沒辦法退票 我也不希望日後有爭議牽扯到我的帳號權益 我可以直接按取消機票嗎? 該機票不能退款只能退機場稅 買機票時是刷朋友的信用卡不是我的
北地院111簡字46
一、判決字號 台北地方法院111年簡字第46號(行政)(判決) 二、案例事實 原告以被告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博士班學生,依 大學法第33條第3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下稱組織章程)第6條第2款…
辦公桌上私人文件未經同意遭翻動
各位好: 前幾天因為生病未到公司, 回辦公室後發現主管為了找文件,整個辦公桌都被動過, 但在事前沒有徵詢過我, 被翻動的文件中也包含我夾在其內的一些私人文件。 我知道辦公桌屬於公司所有,公司文件也應可公開給同部門同事及主管知曉。 私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