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板上各位達人
我有兼職一個工作,已談好總價是30萬
業主表明可以一次付清,但要簽借據
借據載明預支1~6月薪資共計30萬元
等CASE完成後,業主會將借據還給我
如果1~6月都有業務往來證明 (MAIL、LINE)
那6月之後業主有辦法拿著借據來向我要求還錢嗎?
如果真的上了法院,那方的勝訴較高呢?
PS.業主覺得用合約方式麻煩且繁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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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兼職一個工作,已談好總價是30萬
業主表明可以一次付清,但要簽借據
借據載明預支1~6月薪資共計30萬元
等CASE完成後,業主會將借據還給我
如果1~6月都有業務往來證明 (MAIL、LINE)
那6月之後業主有辦法拿著借據來向我要求還錢嗎?
如果真的上了法院,那方的勝訴較高呢?
PS.業主覺得用合約方式麻煩且繁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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