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基地台補助款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大樓因為只有10戶, 所以沒有成立管委會

兩年前, 某電信說要與我們簽約架設基地台, 每月補助三萬

所有住戶就和議將補助款匯至某個可以信任的住戶甲帳戶, 有簽名

這兩年的一些大樓修繕跟清潔費用就從這些補助款中使用

若有結餘就在年節發放給所有住戶, 兩年下來大家都沒甚麼問題

現在問題來了, 一位新住戶乙剛搬進來就吵說這樣不合法

後來新住戶乙甚至還去控告甲竊占大樓公款, 我們這些住戶都為甲抱不平

請問大家

1. 我們這樣和議並簽名是否可授權以私戶當公戶使用, 法律上是否可行

2. 針對乙這種外來入侵行為, 是否有解套方法, 感覺根本是來亂的

--

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6-01-21
無犯意,且受當時全部住戶授權,竊佔告不成的....
你們不能只能用"抱不平",要力挺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1-22
至於住戶乙的盤算為何,請先打探清楚意思再提討論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1-25
對了,某甲身分可以定義為"管理負責人"
Edith avatarEdith2016-01-28
感謝回應, 乙一開始就想接財務, 大家覺得居心叵測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1-31
只要金額正確,沒什麼問題;十戶有確實達成協議就好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2-05
很簡單,你們開個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管理人為無給職,如
果他還是要當,再選個監察委員,以防他喔誰~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2-10
他想接? 投票表決不就得了???? 1票 vs 10票.....
Dinah avatarDinah2016-02-12
我們大樓都很單純, 碰到這種會告人的, 甲已不想再做事了
Megan avatarMegan2016-02-14
不做事最合乙的意吧,所以才說不要只會抱不平
Lily avatarLily2016-02-16
管理委員會何不聘請律師事務所,作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