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被開車門撞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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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妹於四月三日,騎機車行進時被路邊停車之駕駛開車門而被撞傷,造成全身大面積瘀傷,右手食指骨折因肌腱及神經受傷已動刀三次,目前以鋼釘固定,經醫生評估僅能恢復最多七成功能,事故原因經警方初步認定肇事主因於汽車駕駛。固有幾件問題請教各位先進1.肇事者為一退休高中教師,舍妹工作無固定雇主,僅投保公會約25000元薪資,我方應向對方如何求償?項目為何?可求償金額為何?2.若雙方談不和我方應提出何種告訴?期限為何?3.若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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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07-01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舍妹於四月三日,騎機車行進時被路邊停車之駕駛開車門而被撞傷,造成全身大面積瘀傷,右手食指骨折因肌腱及神經受傷已動刀三次,我方醫療費用可自行到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強制險[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