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法官何不民選? - 法律
By Olga
at 2003-06-04T19:20
at 2003-06-04T19:2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hizen (如風似水)》之銘言:
: 把大法官交給一群民選的立委去選,不如乾脆民選!
: 由專業團體、社會團體提名,不靠總統、不靠立委,才可能有真的政治中立
: 要不一群政治不中立、五顏六色的立委去審查大法官的政治中立
: 審查完就中立不起來了...
: 何況,大法官的釋憲文具憲法效力,不是比立委更該具有民意基礎嗎?
: 有人說:人民不具專業法律素養,不懂得挑大法官
: 笑話!最好是那群由不具專業法律素養的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個個都是法學大家!
: 我呸~搞不好連憲法兩個字都會寫錯勒!
其實您的說法就如同那些在政治板或其他看板發牢騷的網友一般,ꄊ 『為何我們要由這群立委或政府官員決定我們的未來,他們有比我
專業嗎?』
從直接民主演變成代議政府,進而蔚為世界潮流,並非一蹴可幾,
或說有其形成背景。雖然我們不能完全認為:間接民主必為直接民
主的演進,這未免過於武斷。社會文化、區域適用、潮流趨勢等經
驗事實催生間接民主的產生則非全無道理。
此外您恐將犯極大的毛病,亦即你極可能只討論直接民主與間接民
主二制。不滿其一(如不滿間接民主),就自動跳至其二(認為間
接不好,直接應會更好),但您並未仔細思考跳至其二是否必優於
其一?或者作更廣泛地思考,是否有其三、其四、其五…等制度。
至於人民對政制或體制的失望或不信,並不代表代議制就應該完全
否定,甚至推翻。著名政經學家熊彼得就不相信公民的政治判斷能
力(或再擴及您文中的法學素養),其認為精英政治確為必要且並
不見得不相容於民主,候選人透過競選先贏得選民支持再取得決策
權力,就是一套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也就是民主政治就是『決定
誰來決定』。另外,美國憲法之父James Madison亦認為直接民主制
較不公正,較無法容納異己,故要穩定操作有一定的困難性。
不要忘了,社會文化在在地影響每個公民的政治態度與價值觀,亦
即反映在其選取的民意代表身上,代表群的文化其實是社會文化的
小縮影。台灣民主政治可說尚未成熟轉型,精英政治也未如德國般
做的如此徹底,基於民粹政治與意識型態的操弄,台灣高級知識份
子參與政治的意願程度不高,如此真正的法律、政治、社會、經濟
人才並無進入權力核心而有機會加以改革讓社會進步的機會。因此
,參與台灣政治者的程度就得大打折扣,有違原民主(代議)政治
中,由一群比人民思考更周詳,並以國家整體利益為旨的政治菁英
來擔任,是故,反感是一定會有的。
至於政治中立,改由全民直選,難道就會更中立?大法官就會更具
民意代表性嗎?既然代表與公民都是人,難道代表有的派系爭鬥,
人民就不會有嗎?大法官依此制度璘選,也是權力分立制度的制衡
阿。同為民主政治的一環,今天你改由直選,是否就等於否定了權
力制衡,漠視民主政治下,行政權,司法權,與立法權的互動機制
呢?
alian.
--
: 把大法官交給一群民選的立委去選,不如乾脆民選!
: 由專業團體、社會團體提名,不靠總統、不靠立委,才可能有真的政治中立
: 要不一群政治不中立、五顏六色的立委去審查大法官的政治中立
: 審查完就中立不起來了...
: 何況,大法官的釋憲文具憲法效力,不是比立委更該具有民意基礎嗎?
: 有人說:人民不具專業法律素養,不懂得挑大法官
: 笑話!最好是那群由不具專業法律素養的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個個都是法學大家!
: 我呸~搞不好連憲法兩個字都會寫錯勒!
其實您的說法就如同那些在政治板或其他看板發牢騷的網友一般,ꄊ 『為何我們要由這群立委或政府官員決定我們的未來,他們有比我
專業嗎?』
從直接民主演變成代議政府,進而蔚為世界潮流,並非一蹴可幾,
或說有其形成背景。雖然我們不能完全認為:間接民主必為直接民
主的演進,這未免過於武斷。社會文化、區域適用、潮流趨勢等經
驗事實催生間接民主的產生則非全無道理。
此外您恐將犯極大的毛病,亦即你極可能只討論直接民主與間接民
主二制。不滿其一(如不滿間接民主),就自動跳至其二(認為間
接不好,直接應會更好),但您並未仔細思考跳至其二是否必優於
其一?或者作更廣泛地思考,是否有其三、其四、其五…等制度。
至於人民對政制或體制的失望或不信,並不代表代議制就應該完全
否定,甚至推翻。著名政經學家熊彼得就不相信公民的政治判斷能
力(或再擴及您文中的法學素養),其認為精英政治確為必要且並
不見得不相容於民主,候選人透過競選先贏得選民支持再取得決策
權力,就是一套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也就是民主政治就是『決定
誰來決定』。另外,美國憲法之父James Madison亦認為直接民主制
較不公正,較無法容納異己,故要穩定操作有一定的困難性。
不要忘了,社會文化在在地影響每個公民的政治態度與價值觀,亦
即反映在其選取的民意代表身上,代表群的文化其實是社會文化的
小縮影。台灣民主政治可說尚未成熟轉型,精英政治也未如德國般
做的如此徹底,基於民粹政治與意識型態的操弄,台灣高級知識份
子參與政治的意願程度不高,如此真正的法律、政治、社會、經濟
人才並無進入權力核心而有機會加以改革讓社會進步的機會。因此
,參與台灣政治者的程度就得大打折扣,有違原民主(代議)政治
中,由一群比人民思考更周詳,並以國家整體利益為旨的政治菁英
來擔任,是故,反感是一定會有的。
至於政治中立,改由全民直選,難道就會更中立?大法官就會更具
民意代表性嗎?既然代表與公民都是人,難道代表有的派系爭鬥,
人民就不會有嗎?大法官依此制度璘選,也是權力分立制度的制衡
阿。同為民主政治的一環,今天你改由直選,是否就等於否定了權
力制衡,漠視民主政治下,行政權,司法權,與立法權的互動機制
呢?
alian.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Franklin
at 2003-06-09T18:56
at 2003-06-09T18:56
By Ursula
at 2003-06-12T04:23
at 2003-06-12T04:23
Related Posts
國民義務
By Susan
at 2003-03-24T00:59
at 2003-03-24T00:59
國民義務
By Megan
at 2003-03-23T23:14
at 2003-03-23T23:14
國民義務
By Genevieve
at 2003-03-11T20:12
at 2003-03-11T20:12
關於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分
By Zenobia
at 2003-01-29T02:41
at 2003-01-29T02:41
蘇建和案事實認定及證據調查的評鑑報告
By Freda
at 2003-01-20T01:10
at 2003-01-20T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