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法官何不民選? - 法律
By Charlie
at 2003-06-06T01:11
at 2003-06-06T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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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zen (如風似水)》之銘言:
: ※ 引述《alianplanet (只上來看文轉文,偶回文)》之銘言:
: 但我不了解,人民直選的大法官的公正性為什麼會受質疑?
下面(2)(3)(4)不回了,就回人民直選的大法官,公正性為何會受到質
疑這問題上。
大法官若改由人民直選,基本上其已具備『代表』(representation)的意義。
也就是可能會形成一種類似委託關係,受委託人(大法官)代表委託人(人民ꄊ 的利益行事,例如律師可能不管他的客戶為何,基於委託而代表其至法院出庭
或許我們可以將代議政治的議去掉,適用到此上,意即大法官是人民委託的憲
法守護神,或若大法官有主見,其解釋具前瞻與社會適應性,稱之為未來憲政
開路英雄實不為過。
既然大法官有了『代表』與『委託』的雙重概念,再基於是全民直選,所以表
面上,其乃代表『全體人民』,係受『全體人民』的委託而任職,公正性自然
無疑。若我是p國人,看到q國採用此選制,自然覺得完全公正,但是這有可
能我並不瞭解q國人民的組成與歷史背景,有沒有可能誤判呢?
假若一個社會存在多數暴力(或多數族群),例如新教徒在北愛爾蘭的多數一
般,則此社會經全民直選產生的大法官,有何公正性可言?當你是原住民時,
若台灣的原住民備受歧視(假設),大法官你也有去投票,你確定大法官在面
對你所屬族群的問題上,能作出折衝,甚至有利的解釋嗎?
另外如一個社會的人民可以經由政治操控,或因短視而接受利誘而影響選舉結,
果,則選出的大法官有何公正性?此在低度開發或開發中國家極有可能發生。
反觀台灣這個民主尚未成功轉型的開發中國家,不可否認地,人民的素質較以
往提高很多,但是台灣位處政治敏感之地,加之存有族群省籍意識,人民是否
開始就大法官隱含的政治標籤(或黨政偏向)而投選呢?我不否定本國人民的
法政素養,但要達到選賢與能的地步還有一段距離,亦即,大法官改由全民直
選,影響人民手中選票的極有可能是政治偏好(因考慮大法官過去的背景),
某候選人的外表形象,至於專業程度與公正性(註)則已經是次要考慮囉。由
法學專業人士推舉是可避免此流病發生,但是在提出前亦得經過一番折騰,至
少我不相信法學專業人士在推舉時,不會受到法學人事的排序與黨政的干預,
或許初實行時都能避免而盡量中立,但就長遠而言,我覺得不太樂觀。甚至是
為選舉而選舉,大法官失去意義。
(註)見微知著,由候選人過去的所作所為,以及一切論著發言,可大略推知其
是否真能肩負公正大任。
: : (2)若國會推選
: : 這曾在共產國家實行過,但是不要忘了,這是否有可能經黨
: : 團協商呢?易言之,國會推選就是國會內的大黨內部人事問
: : 題。
: 我覺得現在雖由總統提名,國會消極選擇,
: 跟國會推選一樣會有黨團協商、相互妥協的情形。
: : (3)行政機關任命
: : 政治考量任命有其危險性。
: 我也不贊成,萬一出現像希特勒這種強人就慘了
: 他可都是依法行事啊...
: : (4)司法機關互推
: : 雖然做到司法獨立,但推舉的司法機關成員亦需具備司法獨
: : 立的前提。缺點是,完全不具民意代表性,法官極有可能完
: : 全忽略廣大人民的利益,就我個人認為,我會反對此制。
: : 也就是說,我不認為僵化的高度司法專業為首要,因為專業
: : 極有可能是只照顧到部份人的權益但卻不自知會損其他人權
: : 益的專業。
: 法律既然不能跟社會脫勾,
: 完全忽略廣大人民的利益當然不能讓它發生啊!
: 我覺得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對法的期待,
: 就像嚴重背離我法感情的條文,我就本能上反對它
: 雖然,惡法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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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lianplanet (只上來看文轉文,偶回文)》之銘言:
: 但我不了解,人民直選的大法官的公正性為什麼會受質疑?
下面(2)(3)(4)不回了,就回人民直選的大法官,公正性為何會受到質
疑這問題上。
大法官若改由人民直選,基本上其已具備『代表』(representation)的意義。
也就是可能會形成一種類似委託關係,受委託人(大法官)代表委託人(人民ꄊ 的利益行事,例如律師可能不管他的客戶為何,基於委託而代表其至法院出庭
或許我們可以將代議政治的議去掉,適用到此上,意即大法官是人民委託的憲
法守護神,或若大法官有主見,其解釋具前瞻與社會適應性,稱之為未來憲政
開路英雄實不為過。
既然大法官有了『代表』與『委託』的雙重概念,再基於是全民直選,所以表
面上,其乃代表『全體人民』,係受『全體人民』的委託而任職,公正性自然
無疑。若我是p國人,看到q國採用此選制,自然覺得完全公正,但是這有可
能我並不瞭解q國人民的組成與歷史背景,有沒有可能誤判呢?
假若一個社會存在多數暴力(或多數族群),例如新教徒在北愛爾蘭的多數一
般,則此社會經全民直選產生的大法官,有何公正性可言?當你是原住民時,
若台灣的原住民備受歧視(假設),大法官你也有去投票,你確定大法官在面
對你所屬族群的問題上,能作出折衝,甚至有利的解釋嗎?
另外如一個社會的人民可以經由政治操控,或因短視而接受利誘而影響選舉結,
果,則選出的大法官有何公正性?此在低度開發或開發中國家極有可能發生。
反觀台灣這個民主尚未成功轉型的開發中國家,不可否認地,人民的素質較以
往提高很多,但是台灣位處政治敏感之地,加之存有族群省籍意識,人民是否
開始就大法官隱含的政治標籤(或黨政偏向)而投選呢?我不否定本國人民的
法政素養,但要達到選賢與能的地步還有一段距離,亦即,大法官改由全民直
選,影響人民手中選票的極有可能是政治偏好(因考慮大法官過去的背景),
某候選人的外表形象,至於專業程度與公正性(註)則已經是次要考慮囉。由
法學專業人士推舉是可避免此流病發生,但是在提出前亦得經過一番折騰,至
少我不相信法學專業人士在推舉時,不會受到法學人事的排序與黨政的干預,
或許初實行時都能避免而盡量中立,但就長遠而言,我覺得不太樂觀。甚至是
為選舉而選舉,大法官失去意義。
(註)見微知著,由候選人過去的所作所為,以及一切論著發言,可大略推知其
是否真能肩負公正大任。
: : (2)若國會推選
: : 這曾在共產國家實行過,但是不要忘了,這是否有可能經黨
: : 團協商呢?易言之,國會推選就是國會內的大黨內部人事問
: : 題。
: 我覺得現在雖由總統提名,國會消極選擇,
: 跟國會推選一樣會有黨團協商、相互妥協的情形。
: : (3)行政機關任命
: : 政治考量任命有其危險性。
: 我也不贊成,萬一出現像希特勒這種強人就慘了
: 他可都是依法行事啊...
: : (4)司法機關互推
: : 雖然做到司法獨立,但推舉的司法機關成員亦需具備司法獨
: : 立的前提。缺點是,完全不具民意代表性,法官極有可能完
: : 全忽略廣大人民的利益,就我個人認為,我會反對此制。
: : 也就是說,我不認為僵化的高度司法專業為首要,因為專業
: : 極有可能是只照顧到部份人的權益但卻不自知會損其他人權
: : 益的專業。
: 法律既然不能跟社會脫勾,
: 完全忽略廣大人民的利益當然不能讓它發生啊!
: 我覺得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對法的期待,
: 就像嚴重背離我法感情的條文,我就本能上反對它
: 雖然,惡法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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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3-06-08T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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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3-06-13T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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