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法官何不民選? - 法律
By Brianna
at 2003-06-05T23:50
at 2003-06-05T23:5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hizen (如風似水)》之銘言:
: ※ 引述《alianplanet (瘋狂瀏覽、轉錄政治評論)》之銘言:
: 愚以為,民主主義下不是間接民主,就是直接民主
: 至於其三、其四、其五…等制度,只好靜待大德先知的高見
其實分兩制也沒錯。不過我始終認為『民主』是個極有彈性
的詞。舉例來說,直接民主制可能是半民主制;若於亞洲定
義,可能又是另一種不同於歐美民主的『亞洲式民主制』,
當然我想你的問題應不在探討民主與否這高階的層面上,若
您對大法官的薦舉推選方式有所質疑,理應往政府體制的實
行面取向(而非理論面)來探討,也就是說,您現在可能試
圖找出,何種『遴選制』能同時符合民意基礎與避脫政治干
預這層面上;而非將民主這詞搬出來,因為這詞所指涉的層
面過廣,應該縮小到選制擇取上面。提供各位一個思考空間
。
此外你要探討此問題,將世界諸國所有大法官遴選方式並配
合國情與歷史背景作一比較,相信會有所收獲。另外我不喜
歡將『大法官遴選』與『一般國會議員或民選官員』等同視
之,亦即我偏向認為大法官是為了『幫助行政權控制立法權
而獨立』來作一思考,前者與後者有別,最大的關鍵應在於
此。
: 改由全民直選,可以在投票制度上力求選出之大法官政治中立
: 如大法官之投票採兩票制,一贊成票、一反對票
: 則政治立場有所偏頗之大法官候選人,在贊成反對兩相抵銷下,應會被淘汰
但是問題來了,誰提名這十五位大法官人選?仍然是人民嗎
?不可否認,大法官候選人極有可能經由政治角力產生,所
以大法官有政治色彩在所難免。退而言之,就算這十五位大
法官具備上乘的掩飾演戲功夫,並得到百分之百的公民認可
,其確與政治脫勾,然而,大法官釋憲時的心證來由有特定
政治偏好你又何能得知?
我不強求大法官定得與政治脫勾,這可能嗎?但至少身為一
位大法官能保持政治中立,好好把握任期作好本份,使得民
主政治與憲政體制能穩定運作,這就是他們的責任。就算他
過去政治色彩過於濃厚,就任後至少得把持拿捏分寸,反之
,若大法官經由直選產生,能站在人民的角度或立場來看事
情,並作出有利於人民而非個人偏見的解釋,我想也是件好
事,但是縱算如此,又怎能保證他們的任何解釋均無隱含特
定的政治意味呢?若真被政治牽著鼻子走,若政治以國家利
益為先還無妨,若政治取向只是個人偏好,那犧牲掉的可能
不只憲政穩定,而是政治動蕩,人民利益犧牲。
: 所選出的大法官應會比現在更接近政治中立!
: 以上是我的淺見。
: 至於行政權,司法權,與立法權的互動機制,
: 在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通通學得四不像的我國,
: 我真的不懂要互動些什麼?制衡些什麼?
要推翻現行憲法重新架構本國政制則非我所能。我還是不要
紙上談兵好了,不小心我的政治立場還會暴顯,留待有興趣
者討論吧。
你是單純要求大法官得政治中立?還是另有需求,但是你還
沒想到?以下是曾在世界各國被採用的四種(大)法官遴選
方式,供你選擇比較,因不知你是否還有要求司法亦得獨立
中立等其他要求。
(1)若人民直選
雖可直接反映民意,但是大法官的公正性與專業受到質疑。
(2)若國會推選
這曾在共產國家實行過,但是不要忘了,這是否有可能經黨
團協商呢?易言之,國會推選就是國會內的大黨內部人事問
題。
(3)行政機關任命
政治考量任命有其危險性。
(4)司法機關互推
雖然做到司法獨立,但推舉的司法機關成員亦需具備司法獨
立的前提。缺點是,完全不具民意代表性,法官極有可能完
全忽略廣大人民的利益,就我個人認為,我會反對此制。
也就是說,我不認為僵化的高度司法專業為首要,因為專業
極有可能是只照顧到部份人的權益但卻不自知會損其他人權
益的專業。
說真的,我覺得依你板上其他文章的程度來看,所要求的應該
不只是政治中立而已?!相信有許多人不清楚你文章中的訴求
為何,看得懂的一定是常看辛辣的政治評論使然。因為大法官
政治中立會有何後續效應?或者說這是否適合台灣?未重立憲
法前的憲政架構,就算實施後,是否只是治標之策而已呢?
我想你現在應該有考慮到了。
alianplanet.
--
: ※ 引述《alianplanet (瘋狂瀏覽、轉錄政治評論)》之銘言:
: 愚以為,民主主義下不是間接民主,就是直接民主
: 至於其三、其四、其五…等制度,只好靜待大德先知的高見
其實分兩制也沒錯。不過我始終認為『民主』是個極有彈性
的詞。舉例來說,直接民主制可能是半民主制;若於亞洲定
義,可能又是另一種不同於歐美民主的『亞洲式民主制』,
當然我想你的問題應不在探討民主與否這高階的層面上,若
您對大法官的薦舉推選方式有所質疑,理應往政府體制的實
行面取向(而非理論面)來探討,也就是說,您現在可能試
圖找出,何種『遴選制』能同時符合民意基礎與避脫政治干
預這層面上;而非將民主這詞搬出來,因為這詞所指涉的層
面過廣,應該縮小到選制擇取上面。提供各位一個思考空間
。
此外你要探討此問題,將世界諸國所有大法官遴選方式並配
合國情與歷史背景作一比較,相信會有所收獲。另外我不喜
歡將『大法官遴選』與『一般國會議員或民選官員』等同視
之,亦即我偏向認為大法官是為了『幫助行政權控制立法權
而獨立』來作一思考,前者與後者有別,最大的關鍵應在於
此。
: 改由全民直選,可以在投票制度上力求選出之大法官政治中立
: 如大法官之投票採兩票制,一贊成票、一反對票
: 則政治立場有所偏頗之大法官候選人,在贊成反對兩相抵銷下,應會被淘汰
但是問題來了,誰提名這十五位大法官人選?仍然是人民嗎
?不可否認,大法官候選人極有可能經由政治角力產生,所
以大法官有政治色彩在所難免。退而言之,就算這十五位大
法官具備上乘的掩飾演戲功夫,並得到百分之百的公民認可
,其確與政治脫勾,然而,大法官釋憲時的心證來由有特定
政治偏好你又何能得知?
我不強求大法官定得與政治脫勾,這可能嗎?但至少身為一
位大法官能保持政治中立,好好把握任期作好本份,使得民
主政治與憲政體制能穩定運作,這就是他們的責任。就算他
過去政治色彩過於濃厚,就任後至少得把持拿捏分寸,反之
,若大法官經由直選產生,能站在人民的角度或立場來看事
情,並作出有利於人民而非個人偏見的解釋,我想也是件好
事,但是縱算如此,又怎能保證他們的任何解釋均無隱含特
定的政治意味呢?若真被政治牽著鼻子走,若政治以國家利
益為先還無妨,若政治取向只是個人偏好,那犧牲掉的可能
不只憲政穩定,而是政治動蕩,人民利益犧牲。
: 所選出的大法官應會比現在更接近政治中立!
: 以上是我的淺見。
: 至於行政權,司法權,與立法權的互動機制,
: 在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通通學得四不像的我國,
: 我真的不懂要互動些什麼?制衡些什麼?
要推翻現行憲法重新架構本國政制則非我所能。我還是不要
紙上談兵好了,不小心我的政治立場還會暴顯,留待有興趣
者討論吧。
你是單純要求大法官得政治中立?還是另有需求,但是你還
沒想到?以下是曾在世界各國被採用的四種(大)法官遴選
方式,供你選擇比較,因不知你是否還有要求司法亦得獨立
中立等其他要求。
(1)若人民直選
雖可直接反映民意,但是大法官的公正性與專業受到質疑。
(2)若國會推選
這曾在共產國家實行過,但是不要忘了,這是否有可能經黨
團協商呢?易言之,國會推選就是國會內的大黨內部人事問
題。
(3)行政機關任命
政治考量任命有其危險性。
(4)司法機關互推
雖然做到司法獨立,但推舉的司法機關成員亦需具備司法獨
立的前提。缺點是,完全不具民意代表性,法官極有可能完
全忽略廣大人民的利益,就我個人認為,我會反對此制。
也就是說,我不認為僵化的高度司法專業為首要,因為專業
極有可能是只照顧到部份人的權益但卻不自知會損其他人權
益的專業。
說真的,我覺得依你板上其他文章的程度來看,所要求的應該
不只是政治中立而已?!相信有許多人不清楚你文章中的訴求
為何,看得懂的一定是常看辛辣的政治評論使然。因為大法官
政治中立會有何後續效應?或者說這是否適合台灣?未重立憲
法前的憲政架構,就算實施後,是否只是治標之策而已呢?
我想你現在應該有考慮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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