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懲罰性賠償金 - 法律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5-28T00:01
at 2010-05-28T00:01
Table of Contents
個人反對懲罰性損害賠償
第一點是民事損害賠償本來就是填補損害,被害人損害多少就賠多少,雖然被害人受有
損害,但也不能讓受害人不當得利,不然大家都上街找財產?(開個玩笑XD)
二是民事法原則上不應該帶有懲罰和嚇阻的功能,這應該是刑法的功能,民法不應越俎代庖
而且我認為不要動輒就說英美如何如何因此我國就要引進,那我也可以說德國,法國和日本
等大陸法系國家在一般民事損害賠償也沒有懲罰性損害賠償,甚至德國和日本不承認英美
關於懲罰性賠償的判決也不予執行
個人認為雖然我國賠償金額過低,但應該從別處著手,不宜貿然引進懲罰性損害賠償,反而
得不償失
--
第一點是民事損害賠償本來就是填補損害,被害人損害多少就賠多少,雖然被害人受有
損害,但也不能讓受害人不當得利,不然大家都上街找財產?(開個玩笑XD)
二是民事法原則上不應該帶有懲罰和嚇阻的功能,這應該是刑法的功能,民法不應越俎代庖
而且我認為不要動輒就說英美如何如何因此我國就要引進,那我也可以說德國,法國和日本
等大陸法系國家在一般民事損害賠償也沒有懲罰性損害賠償,甚至德國和日本不承認英美
關於懲罰性賠償的判決也不予執行
個人認為雖然我國賠償金額過低,但應該從別處著手,不宜貿然引進懲罰性損害賠償,反而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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