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有前科是否可擔任保全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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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前科是否可擔任保全員?前科名稱是麻醉藥物(全名忘記了)當時罰了兩三萬!時間已經過了15年~!請問這樣還可以擔任保全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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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avatarJacky2010-05-29
保全業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二○○○一一七○○號令制定公布)第十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者。二、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三、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十年者。四、曾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