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SOP流程圖的法律位階是什麼?
究竟是單純的行政作業程序還是行政規則?
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行政規則是規範內部運作的一般、抽象規定
下達即可對內拘束屬官或下級機關
所以我的理解是,透過行政機關的函釋所制定的要點應為行政規則
(EX透過行政院機關的函釋而訂定醫院的作業要點)
再遵從該要點所訂的內部單位SOP應該也是行政規則
(EX透過醫院作業要點及行政院函釋所訂的科部SOP)
應該只有內部單位自行訂立才算是單純的行政作業程序吧?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誤?煩請高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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