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些跟公司福利有關的問題20點奉上 - 法律Necoo · 2012-05-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男朋友是做技術員的上大夜班上班時間是晚上8點到早上8點也就是12個小時每一天都要上班也就是週一到週日都要上不過禮拜日是晚上12點到早上8點最近勞動節要到了他也沒有放假還規定說早上要去爬山(?)不去了話要罰錢扣薪水請問一下這樣合理嗎?希望能列出一些相關法規給我看看感謝><法律All CommentsQueena2012-05-03照你的意思是一年365天沒有一天有休息...叫他別幹了...這是為它好還一天十二小時哩...爬山如市公司規定依勞基法規定雇主也無權力扣他薪水的有問題上勞委會詢問最快2012-05-1017:42:32補充:勞基法第30條(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僱主若規定一個月最多的工作時數為120個小時...工資計算以最低工資每小時95元以上..並未違反勞基法;可能因為工作時數少可以節省人力成��Callum2012-05-04至於不是上班時間不去參加扣錢是不合理的!!但是還是參加的好~~我只能說公司團體活動不館是爬山還是晨跑基於同事間的相處日後的升遷還是儘量配合參加...Related Posts機車駕照筆試圖案該如何熟記才能夠背熟?勞基法達人快進來(工時薪資)問題~20點機車下鄉考二審判決書中法官引用偽證做出不利判決統聯客運中港轉運站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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