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的車禍,現在被保險公司告了 - 法律
By Elma
at 2011-04-29T00:08
at 2011-04-29T00:08
Table of Contents
今天收到簡易庭通知書,還有對方的訴訟狀,為的是一年半前的車禍。
訴訟狀上寫說發生擦撞,但我認為是我被撞,因為當我被撞飛後,爬起來看到的,
是我的機車被壓在他的車頭下,當時我移動了我的車,但是看當時的照片,
對方的汽車是車頭還有車頭下方受損,我的機車兩側受損,
另外,我的記憶中,對方逆向了,不過這一點我要向警察局申請照片。
事情是發生在98年9月16日晚上七點
事件發生圖示
│ │ │
│ │ │
───┘ └────
─── ─────
# ← 汽
───┐ ↑┌────
│ │機
│ │ │
│ │ │
汽車是對方,機車是我,箭頭是我們的行進方向,#是撞到的地點,
圖畫得不是很好,路是一樣寬的,一個線道大約是1.5公尺吧,
地點是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的交岔路口。
初步研判書裡寫到,
我的部份:行至交岔路口,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車道數相同時,同為直行車,左方車不暫停讓名方車先行(安102-102)。
對方: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涉嫌未減速慢行(安93-1-2)。
訴狀書寫到保險公司依保險法取得代位求償權,訴訟標的約1,5000,
然後我收到訴狀起到清償日,按年息5%算利息,另外訴訟費由我負擔。
對方提到的法條有兩條,我附上我找到的全文,黃色字是訴訟狀中有寫的: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
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
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第二百十三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
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因為對方是保險公司,有訴訟代理人,應該是律師吧,
我也想說要不要找律師,後來發現,律師費好貴,
看到說律師一出來一個小時6,000,我請不起,
現在是打算好好瞭解現有的證物,在調解時提出責任不應由我全權負責,
看是要依比例各賠各的,還是就兩方都不要賠。
如果從發生位置確認對方是逆向行車,我就堅持不賠。
這幾天一直很忐忑不安,第一次被告,剛開始滿生氣的,後來覺得很委曲,
是我被撞飛在地上滾的,還要告我,還要算利息,
之後就一直很怕,保險公司滿大的,還請了律師,
我只是個小人物,15,000超過我月薪的一半了,明顯感受到小人物的無助…
看著對方的訴狀書,我只有修機車的估價單。
請大家告訴我,有什麼要注意的,
在調解時有什麼地方要小心?有什麼是我可以提出來保護自己的?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
訴訟狀上寫說發生擦撞,但我認為是我被撞,因為當我被撞飛後,爬起來看到的,
是我的機車被壓在他的車頭下,當時我移動了我的車,但是看當時的照片,
對方的汽車是車頭還有車頭下方受損,我的機車兩側受損,
另外,我的記憶中,對方逆向了,不過這一點我要向警察局申請照片。
事情是發生在98年9月16日晚上七點
事件發生圖示
│ │ │
│ │ │
───┘ └────
─── ─────
# ← 汽
───┐ ↑┌────
│ │機
│ │ │
│ │ │
汽車是對方,機車是我,箭頭是我們的行進方向,#是撞到的地點,
圖畫得不是很好,路是一樣寬的,一個線道大約是1.5公尺吧,
地點是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的交岔路口。
初步研判書裡寫到,
我的部份:行至交岔路口,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車道數相同時,同為直行車,左方車不暫停讓名方車先行(安102-102)。
對方: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涉嫌未減速慢行(安93-1-2)。
訴狀書寫到保險公司依保險法取得代位求償權,訴訟標的約1,5000,
然後我收到訴狀起到清償日,按年息5%算利息,另外訴訟費由我負擔。
對方提到的法條有兩條,我附上我找到的全文,黃色字是訴訟狀中有寫的: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
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
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第二百十三條(損害賠償之方法~回復原狀)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
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因為對方是保險公司,有訴訟代理人,應該是律師吧,
我也想說要不要找律師,後來發現,律師費好貴,
看到說律師一出來一個小時6,000,我請不起,
現在是打算好好瞭解現有的證物,在調解時提出責任不應由我全權負責,
看是要依比例各賠各的,還是就兩方都不要賠。
如果從發生位置確認對方是逆向行車,我就堅持不賠。
這幾天一直很忐忑不安,第一次被告,剛開始滿生氣的,後來覺得很委曲,
是我被撞飛在地上滾的,還要告我,還要算利息,
之後就一直很怕,保險公司滿大的,還請了律師,
我只是個小人物,15,000超過我月薪的一半了,明顯感受到小人物的無助…
看著對方的訴狀書,我只有修機車的估價單。
請大家告訴我,有什麼要注意的,
在調解時有什麼地方要小心?有什麼是我可以提出來保護自己的?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Gilbert
at 2011-04-30T13:46
at 2011-04-30T13:46
By Todd Johnson
at 2011-05-04T16:08
at 2011-05-04T16:08
By Zanna
at 2011-05-05T20:49
at 2011-05-05T20:49
By Andy
at 2011-05-09T13:16
at 2011-05-09T13:16
By Rosalind
at 2011-05-09T21:03
at 2011-05-09T21:03
By Lucy
at 2011-05-09T23:58
at 2011-05-09T23:58
By Poppy
at 2011-05-11T07:11
at 2011-05-11T07:11
By John
at 2011-05-12T16:44
at 2011-05-12T16:44
By Rosalind
at 2011-05-16T13:34
at 2011-05-16T13:34
By Leila
at 2011-05-18T11:08
at 2011-05-18T11:08
By Candice
at 2011-05-19T11:55
at 2011-05-19T11:55
Related Posts
未經本人同意洩露電話給別人算不算侵犯個人隱私權
By Cara
at 2011-04-29T00:00
at 2011-04-29T00:00
beanfun開遊戲時卡住
By John
at 2011-04-29T00:00
at 2011-04-29T00:00
校長罵學生小三.
By Todd Johnson
at 2011-04-29T00:00
at 2011-04-29T00:00
勞保提撥6%問題...急
By Ursula
at 2011-04-29T00:00
at 2011-04-29T00:00
每次領薪水公司都是開支票,而且有時候還會不同銀行
本來我就一 ...
這種老師正不正常?
By Adele
at 2011-04-29T00:00
at 2011-04-29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