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
前陣子玩線上遊戲,跟朋友組隊
被一個隨機組隊的隊友狂罵
他罵我跟我朋友是垃圾、廢物等
後來我朋友去報警,只提告了自己的部分
他一直催促我,隔了一段時間我也去提告
後來漫長的等待,我朋友的案件有開偵查庭
而且對方跟他當場和解...
但一模一樣的狀況
我卻收到不起訴書,內容大致是
因為無法證明遊戲帳號跟本人有所連結
於是上網查了一下表示可以申請再議
我就找了一些針對網路遊戲辱罵有判刑的部分
判決有指出網路遊戲也有專屬人格等
以及我帳號有連結FB帳號等資料提出再議
但高檢署也寄給我說一樣不起訴
而且想交付審判還要請律師
但為什麼針對一樣的情況
不同的檢察官就有這麼大的落差
主要是因為同時、同對象,所以我才覺得離譜
沒有一個統一標準
這部分不知道還有其他救濟管道嗎?
先謝謝大大們的回應,感恩
--
前陣子玩線上遊戲,跟朋友組隊
被一個隨機組隊的隊友狂罵
他罵我跟我朋友是垃圾、廢物等
後來我朋友去報警,只提告了自己的部分
他一直催促我,隔了一段時間我也去提告
後來漫長的等待,我朋友的案件有開偵查庭
而且對方跟他當場和解...
但一模一樣的狀況
我卻收到不起訴書,內容大致是
因為無法證明遊戲帳號跟本人有所連結
於是上網查了一下表示可以申請再議
我就找了一些針對網路遊戲辱罵有判刑的部分
判決有指出網路遊戲也有專屬人格等
以及我帳號有連結FB帳號等資料提出再議
但高檢署也寄給我說一樣不起訴
而且想交付審判還要請律師
但為什麼針對一樣的情況
不同的檢察官就有這麼大的落差
主要是因為同時、同對象,所以我才覺得離譜
沒有一個統一標準
這部分不知道還有其他救濟管道嗎?
先謝謝大大們的回應,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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