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說我詐欺! - 詐欺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Qbox (Quato)》之銘言:
: 我是在拍賣網與對方交換衣物
: 因為我要寄回的衣物有對方寄來 我今天才會收到的
: 所以我先寄其他衣物~
: 今天收到 才能寄另外幾件
: 但是網路交易的對方 今天拿到她的衣服 發現有少
: 就很激動
: 但是我今天收到 立刻就寄回衣服了
: 她還是一直在評價說
: 我要去報案!妳準備去警局和警察聊天吧!
: 今天再不回覆 我就去告妳詐欺!
: 妳不寄衣服 就是侵占!!前科是騙衣服 真好笑
: 如果她一直留這類的文字 在公開的評價
: 我能有什麼處理嗎? 真的很煩 搞得好像我真的騙她東西
: 但東西我本來就要寄回!
: 聯繫我也一直詐欺詐欺的講 感覺很不舒服

首先,就刑法的謙抑思想來說

原則上是盡量不要發動國家刑罰權

不過假使你真的想要攻擊會去的話

或許可以考慮毀謗罪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

「I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III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不過,建議你們還是好好溝通吧

上法院這是非常浪費時間的事情

Q.E.D.



--

我已為這個命題找到一個非常巧妙的證明,

然而這裡狹窄的篇幅不足以讓我寫下。

--

All Comments